tips汇总【2011年7月20日更新】
tips1:新版的死亡后的结算顺序为:角色死亡-->亮出身份牌检测是否满足游戏结束条件-->插入结算相应武将技能(武魂,行殇,挥泪)-->死亡角色弃置所有的牌和其判定区里的牌-->伤害来源执行奖惩。
tips2:“失去”的定义:角色的手牌/装备区里的牌从所在区域以合法的方式移至另一个区域,即为角色失去该手牌/装备区里的牌。
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A)
1、使用一张游戏牌的步骤是(使用结算前的部分)
(1)、在合适的时机将它放入场上(视为牌已经离手),同时宣告你要使用的牌名并为这张牌选择目标(即检测使用牌的合法性,包括使用距离和使用目标两部分的检测),此时绝大多数取消限制类技能和状态类技能会产生影响。另外,该牌的花色、牌名等一切内容也在此时确定,在进入另一个区域前不会改变。
(2)、通过合法性检测即为成功选择目标,在选择目标后你使用的牌算失去了,可以发动【伤逝】、【集智】、【连营】、【雷击】等“结算前”以及“失去”类的技能。
(3)、接着目标角色成为你使用的牌的目标,可以发动【流离】等技能。
(4)、然后你指定了目标,在指定目标后,可以发动【铁骑】、【烈弓】等技能。
(5)、最后如果该牌无效,则跳过该牌的使用结算;如果该牌有效,开始进行使用结算。
2、当你打出一张牌时,只是为了响应某个事件,并未使用它,不需要进行使用结算。你只需要声明并展示所用的牌,然后它就进入弃牌堆,此时你失去该牌。
3、重铸时,铁索连环进入弃牌堆后即失去该牌,然后摸一张牌。
4、角色的判定牌进入弃牌堆不属于“失去”。只有角色的手牌/装备区里的牌才会失去。
5、神吕蒙【攻心】将目标角色的红桃手牌置于牌堆顶,目标角色的手牌即从目标角色的手牌里移至牌堆,即目标角色失去了该牌。如果目标角色为张春华,则张春华发动【伤逝】摸的牌即神吕蒙置于牌堆顶的那一张。
tips3:技能条件与效果的关系
目前的技能中,复杂的技能一般都由以下几个要素组成,即在合理的时机判断是否符合技能发动的条件,如果符合,角色可以选择合理的目标,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一旦执行了发动技能的消耗,则视为技能发动成功(如果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无法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即技能无法发动),必须依次执行各个能执行的效果。如果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无法执行,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正常执行完其余部分的效果即宣告该技能使用结算完毕(如果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的限制全部无法执行,也不影响技能的发动)。在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或效果时,出现发动其他技能的时机,其他技能可以插入发动。而凡是插入发生的事件都优先结算,即后发生的事件先结算。
例如:A对杨修使用【决斗】,杨修受到1点伤害后发动【鸡肋】选择装备牌,A再对杨修使用【决斗】,杨修打出一张【杀】进行响应,A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A发动【补益】,展示A的一张手牌为装备牌,则A不可以弃置这张装备牌,回复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补益】发动后,在执行第一个效果时,A受到【鸡肋】的影响不可以弃置这张牌,然后执行第二个效果A回复1点体力。
tips4: 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B)
1、拼点时,双方各以牌面向下的方式同时出一张手牌后即失去该牌,然后同时亮出。
tips5: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C)
1、“交换”是一种处理牌的方式,定义为先同时失去自己的牌,然后同时获得对方的牌。角色因交换而失去自己的牌即自己的牌从所在区域移至一个虚拟的区域(没有名字,大家理解即可),此时可以发动“失去”牌的技能,然后获得对方的牌。
tips6:裁判操作流程一条,可以作为faq的补充理解参考使用:一张牌处于技能的结算过程中,并且在技能结算完毕前该牌还要进行规定的操作,那么在操作完毕前或者技能结算完毕前,该牌作为手牌时不可以混入其他手牌中,如果中间该牌被使用,使用结算完毕后进入弃牌堆也是要放在弃牌堆外,不能参与形成新牌堆的洗牌。
例如:周瑜对郭嘉发动【反间】,郭嘉选择亮出的牌是【桃】并受到1点伤害,郭嘉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周瑜对郭嘉使用该【桃】进行响应(使用结算完毕后该牌进入弃牌堆,但是单独放置在一边),郭嘉回复至1点体力,濒死结算完毕,郭嘉在受到伤害后发动【遗计】,此时恰好需要洗牌形成新牌堆,那么那张【桃】不参与洗牌,郭嘉从新牌堆中摸两张牌并进行分配,然后郭嘉获得那张【桃】。
tips7:关于“失去”牌发动技能,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partD)
1、旧版faq中的写法是因为考虑到凌统的技能特殊性,本来打算结算时经过一个虚拟的区域,因此将【过河拆桥】、【顺手牵羊】、【反馈】、【猛进】等会导致失去牌的结算都打断处理,现在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和操作,除了“交换”,其他情况下移动牌不经过虚拟区域,因此重新定义了“失去”的概念,取消了不必要的打断处理。
2、弃牌有两个时机:进入弃牌堆时,进入弃牌堆后。曹植在其他角色的牌进入弃牌堆时,可以发动【落英】获得其中的梅花牌。孙尚香/凌统在自己装备区里的牌进入弃牌堆后视为失去该牌,可以发动【枭姬】/【旋风】。
tips8:锁定技----符合条件时必须发动或持久生效的技能。
锁定技的理解需要注意:
1、“符合条件时”也就是说:
a、锁定技想要触发或生效,必须在规定的时机要满足发动的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无论是否为锁定技)对其的发动造成限制。
例如:【青釭剑】和【陷阵】都会限制【白银狮子】第一项效果的触发。
b、锁定技不是必须执行或必须优先执行效果。锁定技与非锁定技一样,一旦触发则必须依次执行各个能执行的效果。如果锁定技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因为其他先生效的技能(无论是否为锁定技)受限制而不能执行,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正常执行完其余部分的效果即宣告该技能使用结算完毕。
Ps:你可以理解为,非锁定技只是不强制发动,但是一旦发动,其效果是“锁定”的。我们平时较少遇见一个技能的生效影响另一个技能生效的情形,所以容易下意识忽略,误以为锁定技效果优先。
例如:杨修对A发动【鸡肋】指定基本牌后,A杀死马谡,马谡触发【挥泪】,A不可以弃置基本牌,只需展示即可。
2、“必须发动”也就是说,符合条件时只是强制发动,并不是优先发动。
例如:吴国太发动【甘露】,执行效果时孙尚香失去【白银狮子】,此时孙尚香的武将技能【枭姬】优先于装备技能【白银狮子】发动。
tips9:处于连环状态的角色受到属性伤害先重置,再在受到伤害后发动相关技能。
tips10:“展示”与“亮出”的区别:在结算牌/技能时要求角色展示牌,则该角色将牌正面向上翻开让所有角色看到后恢复不可见,然后继续结算该牌/技能。在结算牌/技能时要求角色亮出牌,则该角色将牌正面向上翻开,然后继续结算该牌/技能,除非该牌成为角色的手牌,否则一直保持可见。
例如:角色对自己使用【火攻】,展示一张方块的锦囊牌后立即恢复不可见,,然后该角色弃置一张其他的方块牌对自己造成1点火属性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该角色发动【补益】依然是随机展示其一张手牌。
例如:周瑜对夏侯惇发动【反间】,夏侯惇选择并亮出周瑜的一张手牌,受到伤害后对周瑜发动【刚烈】,周瑜受到1点伤害,进入濒死状态,进行濒死结算,吴国太对周瑜发动【补益】,此时夏侯惇之前选择的牌依然可见。
以上资料来源:
2011-7-20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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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的规则问题汇总【2010年4月13日更新】
zmhpanda:军争包出来后,在规则方面大家都有些纠结,包括我在内,对于有些规则也理解不是很透彻,为了更正确地理解设计者KAYAY的意图,解决这些纠结的问题,近日终于和KAYAK设计师做了沟通,有了如下的一些结论,希望可以帮助玩家来解决目前的纠结。
1. 当锁定技和普通技满足条件可以同时发动的时候,锁定技优先级高,优先结算。
案例,魏延杀距离为1的夏侯,魏延先狂骨,然后夏侯刚烈。这条规则将会在标准版里得到体现。
2. 当技能中出现“然后XX”的字样,首先结算然后之前的操作,结算完毕后,开始结算“然后”之后的操作。
天香——每当你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弃一张红桃手牌来转移此伤害给任意一名角色,然后该角色摸X张牌,X为该角色当前已损失的体力值。
案例,魏延杀小乔,小乔天香给魏延,魏延先狂骨,结算完毕后,开始结算摸天香牌。
3. 诸葛空城的问题,诸葛空城锁定不能成为杀的对象,但是成为杀的对象后,杀可以继续结算。
案例1,最后一手牌借刀的诸葛能否打出借刀并指自己为杀的目标?不可以。打出借刀后,诸葛空城锁定,不能成为杀的目标。
案例2,最后两手牌借刀和无懈的诸葛打出借刀并指自己为杀的目标,其他玩家打出无懈可击并且诸葛反无懈可击,被借刀者此时能否出杀?可以。诸葛成为合法的杀对象后,杀可以继续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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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部分内容官方进行了更新,这个解释目前如下,
借刀杀人,在指定杀对象时需要进行合法性检测,之后被借刀者出杀也要进行合法性的检测
案例1,正确
案例2,此时被借刀者不能出杀,因为出杀的时候需要再进行合法性检测,如果不能出杀,武器只能被借走。
案例3,A发动借刀,指定关羽杀B,关羽如果想发动红色-1马当杀打出时,必须进行距离检测,如果距离不够,则不能打出杀。
4. 杀忠臣弃手牌/装备牌是一次性动作,没有先后的次序
案例,孙尚香主杀忠臣,首先弃手牌/装备,然后发动枭姬摸牌。
5. 当使用【杀】攻击一名角色时,该效果包含了整个使用的环节,当然也包含结算。
案例,青釭剑酒杀白银,扣2血。
6. 铁索连环中的结算操作:首先结算第一个受属性伤害玩家的最终伤害,然后使用该属性伤害值依次结算其他环中人的伤害。
案例1,B和C连环,A火杀藤甲B,B受到2点火伤害,然后结算C,C也受到2点火伤害。
案例2,B和C连环,A许褚裸衣酒火杀白银B,B受到1点火伤害,然后结算C,C也受到1点火伤害,如果C有藤甲,则C最终受到2点火伤害。
7. 小乔是否能够天香给自己?
不能。
转移:若某个技能或牌上提到〔转移此伤害给目标角色〕或〔转移此杀给目标角色〕,则意为〔将对你造成的改为对其他一名目标角色造成该来源相同的伤害*〕以及〔将指定你为目标的杀改为指定为其他一名目标角色为目标〕,以此类推。
8. 借刀杀人是否可以发动方天画戟?
可以,方天是至多三名角色,所以至少包含一名,而如果被借刀指定,就至少要有被指定的这一名。
9. 于吉蛊惑属性杀,怎么判断真假?
于吉若蛊惑时声明的是“杀”,那么翻开后无论是否为属性杀都算他对,若他声明的是“火杀(或雷杀)”,那么翻开后只要不是对应的属性杀就算他错。
10. 陆逊,黄月英是否可以打出最后一牌火攻并指自己为目标?
不可以。判定出牌合法不合法的是应该在牌离手之前就判断完,所以陆逊,黄月英都不可以打出最后一牌火攻并指自己为目标。
11. 关于“受到伤害”和“造成伤害”以及结算的问题,请参考MMM的贴
http://forum.yokagames.com/viewthread.php?tid=16169
大致内容就这些了,希望能够帮助玩家正确理解规则。
12. 人物濒死究竟哪些技能能够发动,哪些不能发动?
濒死的问题是这样的,濒死的事件如果发生,会优先与一些伤害反馈系技能和一些造成伤害触发的技能。但另一些在伤害造成前就发动的,以及其他与伤害无关的技能就可以照常发动。
案例,场上有人濒死需要2桃,陆逊手里最后一牌是桃,轮到陆逊结算,陆逊可以发动连营打出两桃营救。
13. 八卦玩家响应吕布无双的执行次序,当玩家八卦判完第一个闪且是黑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立即补闪,还是等到两次判定结束后再一起补闪?
http://forum.yokagames.com/viewthread.php?tid=22091
吕布如果使用【杀】攻击装备【八卦阵】的角色A,A需要连续使用2张【闪】
这时使用每1张【闪】都可以选择是从手牌中使用还是发动【八卦阵】判定。
所以,A可以
1、发动1次【八卦阵】,结果为红色,再从手牌中使用1张【闪】。
2、先使用1张【闪】,再发动【八卦阵】判定,此时也只能发动1次【八卦阵】。
如果选择先发动【八卦阵】的技能,则需要看第一次判定结果:
1、如果为红色,则可以发动第二次。
2、如果为黑色,必须从手牌中使用1张【闪】后,才可以发动第二次,否则不能再发动【八卦阵】的技能。
14. 关于杨修的鸡肋,究竟如何结算?
杨修鸡肋某种类型的,该玩家不能使用,打出,弃掉这种类别的牌直到回合结束。这里指的牌类别均指技能变化之后的牌类别,比如甄姬用黑色锦囊当闪,此时和闪基本牌进行结算。如果需要弃牌发动技能,则该类别的牌不能被弃用来发动技能。
以下是逐鹿的FAQ,红色字体部分为错误的表述
[Q]杨修发动【鸡肋】时,如果指定了锦囊牌,武将是否可以发动响应的武将技?[A]视角色的武将技而定。例如:甘宁不能把黑色牌当【过河拆桥】,大乔不能把方块当【乐不思蜀】,
甄姬不能把黑色锦囊牌当闪,张角和司马懿不能用锦囊牌来替换判定。但是大乔可以弃一张非锦囊牌发动【流离】,貂蝉可以弃一张非锦囊牌来发动【离间】。
15.郭嘉的判定牌究竟什么时候收?
郭嘉的判定牌在判定结果生效后,立刻发动。
案例:郭嘉闪电判定牌是黑桃酒,能否用该酒自救?可以。如果黑桃酒判定生效了,郭嘉立刻获得该判定牌,然后结算闪电伤害。
16.杨修鸡肋主公某种牌,之后主公杀忠,该类别牌是否要弃?
不能弃,武将技能>一般规则
17.持续性技能在发动该技能的玩家死亡后,还是否有效?
技能是否有效要看发动技能的情况,如果该持续性技能和发动技能的玩家有关,那么该技能无效,如果无关,那么该技能可以继续有效。
案例1:神诸葛大雾某玩家,在这回合内,神诸葛死亡,大雾是否有效?无效。因为大雾有效的判决和神诸葛下一回合相关,神诸葛死亡,判决无法进行,技能无效。
案例2:A回合杀杨修,杨修鸡肋A基本牌,A决斗杨修,杨修死亡,此时鸡肋A基本牌是否还有效?有效。因为技能持续到A的回合结束,和杨修无关,技能有效。
案例3:杨修回合决斗A失败,杨修鸡肋A基本牌,之后杨修借B刀杀自己,B出杀,杨修死亡,此时鸡肋A基本牌是否有效?无效,因为技能需要持续到杨修回合结束,和杨修相关,但是杨修死亡,所以技能无效。
18.杀或锦囊涉及到群体结算,如果中途发生了变化,如何进行?
每个人物的技能和武器的效果都是有明确的发动时机,在发动时机之前,人物死亡则不能发动技能或武器效果,但是若发动了技能或武器效果,则就算人物死亡或武器消失,效果也要结算完毕。
案例1:黄忠方天杀3目标,结算顺序为黄忠的技能指定3个目标后,依次结算烈弓的效果,判定过后再依次响应。即使中间黄忠血量发生变化,或者死亡,都不会影响烈弓的判决。
案例2:太史慈发动天义成功,古锭杀A郭嘉和无手牌B,因为古锭是在造成伤害后结算,所以首先结算A郭嘉,A扣血遗计给B一手牌,然后结算B,B受到伤害,但是B此时有手牌,所以古锭技能不能发动。
19.周瑜反间牌究竟属于谁?
(其实这个问题是2问的衍生,因为看到许多玩家还在询问,所以特意再贴出来。)
周瑜技能分为两部分执行,首先执行“然后”之前的操作,伤害结算完毕后,执行“然后”之后的操作。
所以在反间对方结算伤害时,反间牌归周瑜,所有伤害结算完毕后,反间牌才归被反间者。
案例:周瑜反间1血玩家A,A翻开反间牌桃且濒死,此时周瑜可以用此桃救A,濒死结算完毕后,此桃归A所有。
资料来源:
(2010-4-13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