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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病人,明知爱情是一杯毒酒,可是依然高兴地端起,面带笑容一饮而尽。 一 林琳把我的酒杯倒满,面带笑容地看着我,在月光的映射下,那笑容成了一种冷笑,但很美丽。 我端起酒杯,说即使酒里有毒,我也会喝下去的,我欠你的太多了。 她依旧在冷笑,说你喝吧,酒里确实有毒。 我举杯,一饮而尽后冲她说,现在你欠我的了,你欠我的太多了。 她接过杯子,随手在地上摔碎,然后冷笑一声说,你是个病人。 二 我从睡梦中醒来时,阳光已经明媚地塞满了整个屋子。这是一个夏天的中午,热浪如潮。林琳给我打来电话,说她去银行把存折里的钱都提了出来。她在电话里说,我知道这样做挺对不起你,我知道这样做你会很难过,但我现在确实需要钱,只好对不起你了。就算我欠你的,但我会还给你的。 我说那你就滚吧,有多远你滚多远,永远也别再让我见到你,否则有你的好看! 她扣了电话,扣电话之前她说的还是那句话:你是个病人! 三 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发生的故事,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故事。 我认识林琳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 我认识她那时是一个下午,阳光很毒,她穿着一身连衣裙,颜色很刺激,使我没理由在陌生人群里不注意她。 那是一个与环境有关的什么讲座,地点是当地的一家大型化工厂。我是被作为嘉宾请去发言的,我本想正儿八经地做一番讲话,为此我已在家准备了不少材料。可事实上那些材料根本就用不着,在我之前发言的嘉宾胡说八道起来一个比一个狠。这种环境下我要再按预定的材料发言,就显得与这场会议的气氛不相符了。于是,我没有按照准备的材料大纲发言,而是随心所欲漫山遍野地开始乱说。 实在没有想到,我的发言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使我得到了满场的掌声,还让我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是这家大型化工厂里的厂长助理,晚上的饭局由她陪着。 她的皮肤很好,尽管已经三十岁了,可她的皮肤依旧充满光泽充满弹性。她的身材很好,尽管已经三十岁了,可她的身材依旧很魔鬼很动人。她保养得很好,尽管已经三十岁了,可她浑身依旧充满了少女的体香与健康。 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是在全面接触她之后才这么说的。 那天的饭局上我很活跃,不停地劝大家喝酒也不停地给大家讲笑话,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包括我在内的大家喝得都挺多也挺高兴。到饭局结束时,她是整桌唯一一个清醒着的女人。 散席时我跟她单独交换了名片,她特意用笔在她名片上写上了一组号码,她说这是她家里的电话,有事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我没有浪费那张名片,很快我就拨通了那个电话,我所说的“很快”的意思指的是当天晚上,十二点左右。她接到我的电话丝毫不惊讶,这使我觉得她早有预谋。 那天晚上我们聊的挺多,面子撑得也挺大,我们谁都不想让对方小看,于是就谈起了一些高雅的话题。从WTO到MBA,从尼采与叔本华,直侃到东方发白这才住口。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职业的自由可以让我拥有很多时间。除去为必要的衣食住行而奔波之外,我仍拥有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那一时期,我将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都给了林琳。这她使得她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近。 一年之后,她嫁给了我。理由很简单,她不年轻了,我也不年轻了,就是最好的理由。 这是故事的开始,很普通,毫不精彩。 四 这一年里我知道了另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法国鹅肝酱的故事。鹅肝酱一直就是一道美味,在这道美味中法国鹅肝酱更是上品。但法国鹅肝酱的制作过程却让人心碎。 美丽的女人挑选了一只特别健康的鹅,然后每隔上几天就会让他痛饮一顿美酒。他很快上了瘾,既对美丽女人面对他时的表情上了瘾,又对美丽女人手里的美酒上了瘾。很快,他在欣赏女人的美丽中得了酒精肝,肝在一天比一天不健康地增大,很快就超过了应有体积的几倍。 终于有一天,他肝的体积达到了美丽女人的要求。她要杀他并取走他的肝,对这位美丽的女人来说,他的肝的价值已经超过他生命的很多倍。 这是最后一次,美丽的女人来到他面前,手里端着最后的一杯美丽,不,她手里端着的是最后的一杯毒酒。喝完这一杯,他就要献出自己的肝,永远离她而去了。 望着美丽女人的笑容,明知那是一杯毒酒,他依然高兴地端起,面带笑容一饮而尽。 他在夕阳下仰天而叹,他在黄昏里疯狂而舞。那天空也为他而忧郁,那湖水也为他悲伤。美丽的女人不忍看他,掩面而走。 他筋疲力尽,在黄昏里颓然倒地,发出最后的呻吟。 美丽的女人重又回到他身边,她的眼角还带着眼泪。她轻轻地抚摸他冰冷的身体,摸准了肝脏的位置,然后她掏出刀子,稳而准地扎了下去…… 爱情的尽头,就是含笑饮毒酒。 五 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林琳在很多地方表现得很年轻,年轻得都有些异常。 她喜欢逛街购物,拉着我一逛就是一整天,我累得都要虚脱,而她却脚步轻盈得如同一只小天鹅。她购买欲特强,我怀疑她是购物狂。每次逛街她都没命地缩在商场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什么也想买什么也都买,也不管能不能用得上。这么说吧,我家铺的是大理石,可她却买了个地毯专用的吸尘器。我家没有微波炉,可她却买回一大堆微波炉专用的盘子。我家没有汽车,可她却买回一大堆汽车专用的清洗剂。以上证据得出一条事实,她购物没有理由,只凭喜好,只要看着顺眼就行。 她喜欢花钱,而且花钱不眨眼,特别是花我的钱。在街上闲逛的时候,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她看着顺眼,她就会毫不客气地买下来,而且一直不肯在我眼前后悔。对此她这样解释:年青时她穷坏了,逛商场的时候只能看不能买,别提有多心酸了。现在好了,她结了婚,有了男人,也有了钱,可以把以前失去的都补回来了。 她还喜欢看电视,她可以坐在电视机前一待就是五六个小时,连厕所都不去。她看起电视来也与众不同,她一刻不停地换着频道,哪一个频道也不多停留,哪一个频道也看不完整。 后来,她又喜欢上了跳舞,而且是在街头那种露天舞厅里跳舞。在她所有的喜好里,这一条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但对她而言,这一条却是最让她上瘾的。晚饭过后,她会在镜子前为自己打扮半个小时,把自己装饰得更为年轻。然后,她会带着一身香喷喷的香水味离家而去。 最初,我认为这种跳舞不过是一种普普通通的体育项目,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她在跳舞的过程中认识了别的男人,而且还与别的男人做了跳舞以外的一些事…… 这仍是故事的开始,跟大多数相同家庭的相同经历一样,很普通,毫不精彩。 六 我找到林琳时,她正在会议室里开会,我在门外等了一会儿,有些烦,就推开门走进去。这个会议的主题肯定跟迷糊有关,屋里的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发言的人与听发言的人都昏昏沉沉。我的不请自来使他们顿时头脑一清。 我走到林琳面前,冲她说,你还给我,你赔我的。 她很吃惊也很纳闷地看着我,还你?赔你?我还你什么?我赔你什么? 我说你欠我的,至于你欠我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大家都不是小孩子,用不着我来提醒你。 她说你别胡闹,我这儿正开着会呀。 我说你欠我的跟开会是两回事,谁也不耽误谁的事。 她说你这是故意的是吗?你故意来胡搅蛮缠是吗?你故意这么做想让我在同事面前丢脸是吗? 我说我不管别的,我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至于你的事嘛,我管不了那么多,对我来说,只要我舒服了我过瘾了我高兴了,就没必要再去管别的。至于你不舒服你不过瘾你不高兴,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 她说你这是无理取闹,我不理你。 我说你应该学会讲理,你欠我的,所以你要还我的这很公平。 会议的主持人打断了我们,他说现在正开会呢!你们这是家庭内部矛盾,要解决你们回家解决去,要吵架你们也回家吵去。 我和林琳一起反驳他,你错了!我们现在不是一家子了,我们离婚了。 她会也不开了,拎着她的小挎包走上了街头。我在她身后跟着她,谁都不说话,都觉得没必要再说话。我们穿过三条马路,经过五家商场,然后左拐右插来到了家里。 我们仍回到家里,这所两室一厅的房子是我们争论的焦点。房子是我们结婚之后买的,登记时用的是她的名字,原因是我的身份证丢失了。现在想来,这为我现在的生活埋下了足够的祸根。 现在我们尽管离婚了,可谁都不愿意离开这所房子,我们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觉得这所房子应该属于自己。所以,现在我们仍住在这所房子里,仍算是同居,唯一与以前有所不同的是我们现在是分在两个房间住而已。 她打开冰箱,从里面倒了满满一杯冰水,一口气灌下之后问我,你为什么要到我单位里去闹? 我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她哼了一声,这么说你是成心的了?你成心要跟我过不去了? 我说这是没影的事,咱们好聚好散,好分好合。 她说那你还跟我闹什么? 我说谁闹了?我在为正事而忙碌,咱们好聚好散没错,可前提是总得物归原主吧?我的东西你拿着也不合适吧? 你的东西?你说清楚了,我到底拿你什么东西了?我到底欠你什么? 你要这么说就没劲了。你欠我的太多了,还得我一样一样给你列出来?算了,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你挑最主要的还给我就行了。 她又倒了一杯冰水,又是一饮而尽,她说,你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我说在这事儿上谁都会有自己的理,谁都会觉得自己委屈,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但现在讲的是我的理。 她说我要睡觉了,你离开这个房间,不要忘了,咱们已经离婚了。 我离开她的房间,出门的一瞬间,我一字一顿的告诉她,这,就是你欠我的。 早晨醒来,林琳正坐在客厅里吃油条,见我出来她说,我没准备你的早饭,咱们已经离婚了。 我没管那么多,坐在她对面拿起油条就吃,我对她说,你欠我的。 她狠狠地白了我一眼,然后扔给了我一张纸条,那是一张借条。她说,我欠你的钱都写在上面了,现在咱们该两清了吧?该谁也不欠谁的了吧? 我没理她,只顾自己吃。吃完之后我跟她说,这玩意儿没用,现在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我不想当你孙子。 她抬头白了我一眼,你爱要不要,反正我现在没钱还你,你看着办吧。 我说那好办,睡一晚上一百块,咱们按次来,有那么三年五年就还清了。 她冷笑了一声,不要钱的时候你都不愿碰我,何况要钱? 我说,这你不懂,性质变了情绪就不一样了,野花与家花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野花要钱,而家花不要钱。 她说随便你,反正咱们已经离婚了,我随时都可以告你强奸。 我说,你这样就没劲了。 她说,我一直就没劲。你更没劲。 七 林琳尽管嘴上说这事没劲,可晚上还是睡到了我床上。我觉得这是因为我开出的价码太有诱惑力的原因。虽然说一晚上一百块的价位有些低,可每天都有一百块入帐,这就应该算是一个大活儿了。我相信夜总会里的小姐都会赞成我的想法。 这个晚上我跟几个朋友喝了些酒,身体里自然而然地释放出一种野性的冲动。于是我在床上表现得很好,好得都有些过头,以致让她的呻吟声都充满了高潮。 整个过程完了之后,她问我,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吃了伟哥? 我说我一贯如此,只是你以前没有注意到罢了。以前咱们的精力都不在对方身上。 她说你这个人如果不是上来一阵神经质的话,咱们根本不会闹到今天这一步。 我说今天这一步并没有什么不好,起码我的感觉挺好,花钱买乐的感觉挺好。 她盯着我,怒骂了一句,你变态! 八 我相信快乐与痛苦是赌场里的大小点,参与者只有权掷出骰子,却无权选择是大还是小。 我同样相信,赌场的各式机关甚至可以操纵整个结局。 我和林琳第二次见面仍然是在饭店。这是因为她在头天晚上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机会我一定捆着你请饭,让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第二天,我去找她,说我会让她捆着请饭,至于谁结帐嘛,那得看谁先喝醉了。碰到分不清到底谁结帐的饭局,我的一贯作风是迅速喝醉,那样结帐的事就轮不到我头上了。 她笑了,说你不会当着我的面喝醉吧。 我说那可没有保证,其实我挺希望如此,再说要真当着你的面喝醉了,干些什么事就可以不负责任了。 她用手戳了戳我脑袋,你呀,真不知道这里面想的是些什么。 我说你这样理解我可就不对了,我其实是一个正直得不能再正直的热血青年。 她说你正直?你的正直得分目标吧?如果对方是个丑陋得不能再丑陋的女人,你才会正直吧,其他的嘛…… 我说尽管咱们没认识多长时间,可你太了解我了。 她果然了解我,不仅了解我的酒量还了解我的“品行”,我这里所说的“品行”是指一个男人在酒后所应具备的“品行”。她很轻易地把我灌醉,又很轻易地把我扶上她的床,然后我们接着很轻易地做了应该做的事。 事后我才明白,在这一天里,她操纵了整个赌局的导向。 九 林琳打电话时,我正在刷牙,说话时不仅口吐白沫而且话音极不清晰,以至让她误认为我是别人。 她说你今天怎么舍得回来了? 我说这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家,我什么时候想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你现在已经没权利管这事了。你别忘了,咱们已经离婚了。 她说当然没忘,我才懒得理你呢。我来找你是有别的事。 我问是什么事,如果跟钱有关就免谈。 她说就是与钱有关,不看在钱的分上,谁愿理你?我有条财路,想不想走吧。 我说那得看看是什么财路,你那两把刷子我太了解了,说吧,是贩鸡蛋还是倒油菜? 她在电话那端笑了起来,仅从声音来判断,她仍显年轻。她笑笑说这样吧,晚上咱们回家细说。 我说行,那今天晚上不能算钱。 她骂了一句,然后扣了电话。 刚刷完牙,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男人打来的,说找林琳。我说她不在。可他仍不算完,没完没了的开始跟我聊家常,他问我知不知道林琳平时喜欢玩什么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 我听得直头痛,就告诉他,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清洁工,来给她家打扫房子的。 可他仍没完,他说在房间里找找,看看她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玩具…… 我听得心不在焉,就随手把电话扣下,然后把电话线扯下。 离开家后我在炎热中穿梭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得累了,便在一家有空调有沙发的鞋店里停下来。我摆出一副买鞋的架式坐在舒服的沙发上,一试就是一个多小时,直到服务小姐彻底明白了我的目的。这小姐非常有个性,为了跟我赌气,她干脆把屋里的空调关掉,还拿出一个电吹风不停地冲我所在的地方吹热风。 我又待了会儿,直到屋内的温度与露天的温度没什么区别之后,才离开这家鞋店。 我依然以无所事事的心态在炎热的街头闲逛。在一家百货公司的门口,我看到了一个手脚全残的艺人正在唱歌,他的歌声很感人,虽然五音不全但唱得极为认真,听者无不动容。尽管如此,往他面前托盘里扔钱的人却依然少之又少。 我在他面前站了很久,牢牢地盯着他,直到慢慢地识破他的伎俩:他并不是一个残疾人,他的手脚都很正常,他的卖唱仅仅是一种职业。尽管如此,我仍然一遍又一遍地真切体味到了孤立无助的真正含义。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否则我会匀给他一些。只当是对他勇气的一种欣赏。 十 我回家时,林琳已经回来并做好了大部分饭菜。这让我回忆起了我们还是两口子的那些日子,但紧接着我又理智地发现这可能是一个骗局的开始。从她眉飞色舞的脸上我能看出一些征兆,毕竟,我们的相处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了解她,就像她也了解我一样。 她给我盛了一碗饭,紧接着跟我说了一种设想。她给我端了一碗汤,紧跟着又重复了一遍那设想。她的设想,或者叫她的发财之路很简单:她单位从国外进口了一批鲟鱼,她想进一批,低价购进高价卖出。据她所说这种鱼很贵重,也很抢手,只要能进到货,卖出挣钱是板上钉钉子十拿九稳的事。 她说得很热闹,表情丰富且极具诱惑性,这让我不得不产生了极度的怀疑。于是我问她: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猫,不吃鱼。 她说那鱼经济价值极高,每斤的零售价可以达到好几百,可进货价嘛……她卖了个关子,说总之低得要命,只要能进着货,挣钱就跟上街买菜一样容易,不费吹灰之力。 我说这么容易的事,那就干呗,别人给送钱,没理由不要呀。 她说当然不是别人送钱那么简单。难度还是有的,首先那鱼不是见人就卖的,一般人根本就没资格进货。否则的话,这鱼也就不值钱了。满大街都在卖,还有个什么稀罕劲?这鱼最大的卖点就是稀罕,除了稀罕还是稀罕。 我说哦,那就算了呗,反正天上也不会掉肉饼。 她说那么好的财路哪能让它这么轻易地流走,你放心,该打通的关节我都打通了,现在只是让你合伙而已。 合伙?我说那免谈,我现在穷得已经两眼发绿,我的钱都让你给祸害了,想再从我身上弄出钱来,没戏,我自己都没那本事,你就更不用说了。 她急了,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开眼,巨大的财富摆在你面前,你一点贪心都没有? 我说这事放别人身上,怎么着都行,但在你身上嘛……你得知道,咱们认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有多大能耐,你有什么伎俩,我没理由不知道。 看你说的!没有我的日子你是怎么过的呀?好好一小伙儿,怎么越过越傻了?她摇头,摆出一脸的怜惜。伴着她的怜惜,她的眉毛开始轻轻地掀动,嘴角微微地上挑,同时舌头也性感地舔抹着嘴唇…… 她这种表情我曾经无比熟悉过,也深深为之迷醉过。以至于她在此时重新操起,我仍有一种条件反射式的兴奋。她这种表情一直是我们夫妻生活的前奏。每当她露出这种表情,那就预示着她将采取主动。我一直欣赏她在那种环境中的主动,这一直是我极其沉迷的爱好。就像鹅痛饮美酒一样,都无法自制。 她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人,善于利用别人的任何弱点,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对此,我丝毫不否认。 即使我们还是夫妻的时候,我在她那种表情下所吃的亏也是数不胜数:每当她有什么需要,需要我或我的钞票时,她都会以这种表情为武器,然后轻易地让我就范。这招一直是她的撒手锏,从来也没有失手过。 今天仍不例外,在已经习惯的伎俩面前,我仍然无法控制。 她走到窗前,拉上窗帘,然后解开衣衫,动作轻盈而优美地向我逼来…… 在那一刻,我想到了那只就要被剜去肝脏的鹅。在那一瞬间,我也变成了那只鹅,一切都听她摆布…… 十一 我们合了伙。我出三分之二的货款,并以我注册的公司的名义从她单位购进了一批鲟鱼。然后她负责找销路逮买主收钞票,我负责养鱼和最后的分钱。利润是四六开,我四她六,对此我没有任何异议,只要能把本收回来,我就谢天谢地了。 鱼到手之后,我按照林琳的指点,去租了一个游泳池,把它们都养了起来。鱼的个头都不小,每条都有个几十斤,在水里活蹦乱跳的,弄得水花飞舞,瞅着煞是好看。 林琳所说的情况基本属实,那批鲟鱼的确是抢手货,每天都有不少人上门来打听它们的行情。只是来联系业务的那帮家伙,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个顶个的斜眼歪鼻子,全跟通缉犯似的。 另外,他们联系业务的方式也很怪,就像港台片里买卖白粉的大毒枭似的,把简简单单的贩鱼卖鱼弄得神神秘秘的,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还有,所有成交的客户来提货时都在夜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古老交易方式都是在黑暗中进行。 这些事我越想越觉得头痛,最后索性不去想了,反正就那么几条鱼,能惹多大乱子?好在那批鱼卖得特别快,没几天功夫就全部脱手。之后一算帐,林琳分给了我两千,说四六分成,你只能分这么多。 我谢了她,一句别的废话都没说,本钱能回来,我已经是心花怒放了。再加上两千块的分成,我心花又多放了一遍。 十二 警察来找我时,我还以为是查户口换身份证什么的,可没想到一开门,呼拉拉冲进来了十多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更可气的是愣有人拿枪指着我的脑袋。我说你们开什么玩笑,快放手,当心我告你们侵犯人权! 有人狠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谁给你开玩笑?这是逮捕证,你签字吧!你小子胆子真不小,还敢倒卖国宝,真有你的。 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更是让我坠入万丈迷雾里。我在拘留所里一遍又一遍地被提审,一遍又一遍地被询问,翻来复去的就是那几个问题:国宝是从哪儿来的?都卖给了谁?共获赃款多少钱? 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们,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根本就没见过什么国宝,我只是卖了几条鱼而已。我怎么知道卖给了谁,谁要我就卖给谁,难道买鱼也得看他们的身份证?什么赃款?那明明是我的辛苦钱,区区两千而已。 在警察眼里,我显然是个人缘与品质都非常不好的人。因为谁听完我的话,谁都说我在胡说八道。他们告诉我,他们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公司的法人是我,租用游泳池的人是我…… 我说这又有什么?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这是做生意,买进卖出。买进卖出你们懂不懂?这是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生意行为,这怎么就犯了法? 马上有人冷笑一声,然后告诉我不要不老实,不要装痴卖傻。他说卖别的鱼,没人愿来理你,但你这次卖的不是鱼,而是国宝! 怪不得那些来买鱼的家伙都扣帽子戴墨镜;怪不得他们把买鱼卖鱼这一行为演变得神神秘秘;怪不得他们怎么看怎么不像好人…… 先前种种的古怪都在答案面前一一释然了。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那些鱼不是简简单单的普通鱼,而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跟大熊猫一样同属国宝的“中华鲟”。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林琳就是那个养鹅的人,她准确地把刀剌进我的肝脏部位,活生生地把我的肝切了出来,眼睛眨都不眨。 这下我明白了,我彻底明白了林琳拉我合伙的真正目的。 十三 在警察面前,我一直没说出林琳的名字,我已经决定自己来一力承担这一切,在我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里,我会替她掩盖所有的一切。即使这是法律所不容的。 我想,那句话说得没错,爱情尽头就是含笑饮毒酒。(题图:魏贤东) 责任编辑:王薇薇 栏目管理人:杨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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