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上写作,还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大约是在小学一年级吧,一次跟妈妈到县城看爸爸,路过一堵又长又高的围墙,听见里面的老师正教唱一首儿歌:爸爸妈妈要工作,把我送到托儿所,托儿所里朋友多,又跳舞来又唱歌。这四句词儿在他幼小空白的心灵上留下极深的印象,后来写作文,他不由自主地写了出来。老师夸了又夸,给了他个五分(那时的一分等于现在二十分)。他从此就经常编写些顺口溜,虽再没得过老师的表扬,再没得过高分,他还是不断地编写,一直写到初中毕业,又写到成年。

到了古人称为“弱冠”之后,他给自个儿立下了宏伟目标:到三十岁时,一定要写出一部长篇小说。他不是那种光说空话的人。写书,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阳光和空气。他无休无止地沉思苦索,没有哪天不在奋笔疾书。他舍弃了太多属于年轻人的东西,将自个儿的生活弄得极为刻板单调,同伴们都戏称他为“苦行僧”、“老夫子”。写出一部之后,接着是反复修改、誊正投寄,往后便是焦急地等待,直到退稿……消沉一段日子,他又埋头干第二部……他就这般一直生活在神魂颠倒的境况中。有一次竟将手边的墨水瓶当茶喝了一口,闹得家人及同事笑话了好些日子。至于平时答非所问,走错方向,丢三拉四之类,周围的人们都能列举一二。

进入“而立”后,他将计划作了修改,专攻中篇小说。其间的劳碌甘苦与前十年几乎没什么差别。所不同的是产量多了些,然而却没有一部变成铅字。

将及“不惑”,他便一心只写短篇小说了,产量更多,但发表得却很少。每当夜静更深之时,他常常对月长叹,扪心自问道:难道我还不勤奋?还不虔诚?

转眼间,他已年过半百。他早已散去成名成家之心,连短篇小说也不再写。然而他的整个心神却像一支离弦之箭,什么力量都无法阻止它向前飞。此时的他,只想写一篇小文章,一篇凝结他全部心血和体验,一篇能使自个儿满意、也让他人觉得有嚼头能回味的不论何种类型的文章。他写了又撕,撕了又写,这样的日子不晓得过去多久,直到他重疾缠身不得不躺下,他仍在写呀写……到了这个分上,妻子含泪劝他搁笔免得把命搭上了,他说,死有什么可怕的,死亡莫过是一次熟睡之后再没醒来。人就像一块柴,与其放置不用甚至烂掉,还不如痛痛快快燃烧半小时……直到有一天,他脑子里裂开一道闪电,他抓起笔伏枕一口气写了半页。突然,他口吐鲜血,血将他刚写下的文字涂淹得支离破碎。他以指头蘸着血在纸张下端划了几笔,便微笑着睡去,永远地睡去……

家人没按他的遗言化骨散灰,而是将骨灰葬入公墓。墓碑下端有一行字,是先刻出而后以红漆填满的,实际上,那不是字,仅仅是几个符号——

!!!……???……

这是用他自个儿的血留下的最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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