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一次躲进浴缸我并不打算在里面花费太多的时间,不,我只是喜欢让时间在那儿愉快地流逝。我一次次地重复着各种姿势,有时素面朝天,有时脑袋歪斜在缸沿边,一只手耷拉在缸外,这种姿势看上去很像一幅画,有点儿伤感的成份。但更多的时候,我喜欢把头钻入水中,鱼一样呆在里面,不停地向水面上吹着泡泡,直到实在憋不住了,才猛地跃出来。这感觉不错!我的心情也随之越来越好。

每一次洗完澡,我都把浴室搞得一塌糊涂,像发了一场洪灾。

瑞在厨房里卖力地对付着一堆排骨,沉闷的剁骨声使我感觉到瑞的力气比我大。一会儿,她停下了,我猜她是听到了什么。随后,她的脸就出现在铝合金门框上,手里捏着菜刀,青白色的刀锋上还沾着细碎的肉沫。你笑什么?

我疑惑地盯着她。良久,我说我笑了吗?我告诉她我根本没笑过。

瑞莫名其妙地瞟了我几眼,目光像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做小动作的学生,然后转过身。我看到镜子中她的正面换成了背影,但她却再一次回过身来,用刀背敲了敲门框。你洗了多长时间了?我脱口说:不多吧,好像才一个下午。什么?她慢慢地张大了嘴巴,夸张地露出了粉红色的口腔。

我的对面是毛巾架, 右边是坐便器。很多时候,即使不放水,坐便器里也会发出一阵阵咕嘟声,好像落水管里住着一条大鱼,正在翻身。再旁边就是盥洗板,板上镶嵌着盥洗盆,旁边依次放着牙刷、杯子等洗涮工具。盥洗板上方的垂直部分有一面巨大的镜子,它差不多占去了整整一堵墙。四周的墙面上贴着奶黄色瓷砖,浴缸也是奶黄色的,我喜欢奶黄色,它总是传送出一种温馨祥和的感觉。天花板上扣着一只淋浴器的蓬蓬头,但我基本上不去使用它。我讨厌淋浴。将浴缸里的水放满,然后钻进去。自来水有些日子呈淡黄色,这表明水质不清,但更多的时候却是无色。

 

我的传呼机响了,像蛐蛐在叫。我飞快地套上短裤,一回电话,竟然是杜公公。杜公公又叫半夜鸡叫,常常深更半夜打电话凑搭子,很多时候,我们也会满足他的愿望。他在电话里问我现在是否有空?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一抬头,发现墙上的挂钟差不多已指向四点。就骗他说没空,正在开一个重要的会议。公公说你就随便编一个理由逃出来,还说了句钱多人傻的话。我没等他说完我把电话挂了,随手将传呼机也关掉,重新钻进浴室。

渐渐的,瑞觉得我老是不愿意离开浴室真有点枯燥乏味,但这并没影响她照顾我的生活。这一点表明她是爱我的。她是我的妻子,在书城文化馆工作。没有多少具体的事务,清闲得容易使人打瞌睡。她对我只是有些不满,埋怨我一个大男人整天蛤蟆一样蹲在浴缸里像什么样子?但说管这样说,偶尔的,她也会走进来,坐在浴缸边跟我聊上几句,或者在妄想拉我起来的同时趁机抚摸我的额头。我知道这是她在关心我,在测试我的体温,但我并不想揭穿她。

有一天,我听到瑞匆匆忙忙地进来。当时正是下午,还不到瑞下班的时间。我躲在浴缸里,双脚交叉地搁在对面的水龙头上,正在努力比较吹出的泡泡哪一个大。坐便器的塑料盖上放着一本书,那是一本打开的罗伯·葛里叶的《嫉妒》,我刚才就读了几页。

瑞粗暴地拉开铝合金门时我才将眼睛从水面上移开。我看到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还滴滴嗒嗒地往下掉着水,衣服差不多全湿了,紧紧地贴在身上,瑞的手里捏着两封信。

怎么,外面下雨了?

瑞没有回答我。她将信往盥洗板上一丢,顺手从毛巾架上扯下一条毛巾,歪斜着脖子反反复复地搓她的头发,长长的黑发披挂下来,遮住了瑞一边玉色的肩顶。瑞总是那么丰满,洁白,鲜藕似的。然后,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微微叉开双腿,瞪着我。

你疯啦?她恶狠狠地说。

我说:我没疯,好端端的,怎么会疯呢?

你肯定是疯了,要不然,就是心怀鬼胎。瑞一字一顿,目光始终在我赤裸的身体上游移,一寸寸地切割着我。循着她的目光,我看到自己的皮肤布满了白色的皱褶,好像一条被刮了鳞的鱼。

我再一次拍着胸脯告诉她我很正常。

瑞缓缓摇了摇头,目光上移,长时间地盯住我的眼睛。在她眼里,我仿佛是一条丑陋的两栖动物。我只得对她表示些友好,启齿笑笑,但我知道自己笑得很苍白,勉强扯动了一下嘴巴的肌肉。其实躺在水里很舒服的。我不无讨好地说:你出生前不就躲在你母亲的羊水里吗?当时你一定感到特别温暖。

瑞咬着嘴唇没有回答。相反,我看到瑞的眼睛里渐渐蓄起了某种东西,亮晶晶的,一闪一闪,这是一种能正常感化男人的武器。现在,我再一次明显地受到了感化。于是,我奋不顾身地从浴缸里站起来,站在她的面前,伸手拍了拍她的背。在我拍瑞背脊的时候,我感到瑞的上身在向我慢慢倾斜,终于揽住了我细瘦的腰。

要不要我陪你到医院去看看?真的。瑞关切地问。

现在?

 

现在,我们俩躺在床上,身上覆盖着一条薄薄的毯子,瑞差不变成了一条章鱼。她没有陪我去医院,因为我知道这毫无必要。瑞的脑袋倚在我的胳肢窝上,舌尖蛇一样在我的脸蛋上舔来舔去,左手缠着我的脖子,右手在瘦骨嶙峋的躯体上摸来摸去。像抚摸着一架发不出音的破钢琴——与瑞结婚以来,我是越来越瘦了。我闭着眼睛,无比舒爽地享受着瑞的抚爱。一会儿,我感到瑞的脚趾利索地勾落我的内裤,她的右手下移,握住了我前面的那个东西。她把毯子掀掉了,然后坐直身子,似乎仔细地检查着。我听到了瑞发出的一声长长的舒气声。

这下,你放心了?我瓮声瓮气地问。

嗯。她只轻轻地嗯了一声。

瑞带回来的两封信,我只打开了一封,另一封纹丝未动。它是从西藏寄来的。我想不起在西藏还有一个熟识的人,我所有的朋友都在书城附近这片弹丸之地上。我也从没有到过西藏,那地方留给我的印象只是一个抽象的地理概念,只知道那儿的海拔很高,是世界上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一般人去都有可能得病,最起码流鼻血。

我拆开的那封信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寄来的,他居住在另一个城市,将近十年没联系了。在通讯如此简便的今天,不用电话却采用了写信这本身就让我颇为费解,我咝咝地冷笑着猜想那家伙可能得了某种怀旧病。何况信的内容让我很失望,无非是他混得不错,新近刚提拔为副局而今后的人生充满阳光之类的废话,一副小人得志的腔调。

那个晚上,我又在浴室里呆了近三个小时。

接下来是周末,通常周末的日子我在娱乐中度过。一般说来,在众多的娱乐项目中我喜欢搓麻将和打台球,我台球打得不错。有一次,在与杜公公、胖子、方勇三个朋友的轮番攻击中,奋战了一夜,创下了不负一局的历史最高记录。麻将就更不用说了,我曾听一个高人分析过,像我这样思维活跃,记忆力强的聪明人特别适宜于打麻将。这句话我至今铭记在心,奉为圭臬。总之,一到星期六,我就忙得不行,我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都来找我,整个书城也就沉浸在一片愉悦的“唏哩嗦啦”之中。

牌局有时也设在我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瑞喜欢麻将的程度并不亚于我。不过一般她是不上桌的,只是坐在我背后,温柔得如同一块膏药。有时冷不丁喊上一句:胡了。翘起屁股代我把牌推倒。或者在我昏头昏脑打出一张臭牌时,拍拍我的肩头,那拍肩头的姿势至今使我感觉到是河北智叟在拍愚公的肩膀。

但今天我可不想,自从我喜欢上浴缸后我发觉我的牌瘾大减。从昨夜开始,我就把拷机给关了,慵懒地躺在床上,打开电视机,可电视里并没有我值得一看的频道。现在的电视节目真是太差劲了,就像我自己编的栏目。我所喜欢的午夜剧场要等十几个小时才能开始,因此,我按着遥控器“叭嗒叭嗒”将所有的频道全都按个遍,又从下到上重新按一遍,随后就将电视机关掉。我将双手枕在脑后,目光茫然,设想着自己还能干些什么?这不禁又使我怀念起浴室来。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钻进卫生间,先是欢快地撒了一泡尿,接着弯下身去,打开了浴缸里的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让我精神大振。

瑞在我走进浴室前笑咪咪地瞟了我一眼,我装作没看见。她今天可忙了,忙着打电话,接听电话,她已经将平时吃饭用的一张小方桌搬到了客厅,上面覆上了一张绿色的绒毯。在我放水的过程中她始终站在浴室门口,一只手抵在门档上。

打牌吧,我都替你联系好了。

我说:不了,今天我不感兴趣了。

瑞仿佛变了变脸色。那怎么行,一会儿胖子他们马上过来。

我搔搔头皮,努力挤出一点笑容。你打吧,女将上。

这一次,我在浴室里并没有呆太长的时间,又重新返回床上。一会儿,我就听到敲门声,确切点说,那不是在敲,而是在用脚踢,我清楚那帮家伙的德性。是瑞开的门,拥进来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我没有听清第三个人的声音,但我估计会是方勇,我们几个人中只有他最文静,细声细气的,从不高声说话。

王狼呢?是公公的声音。随后卧室门被无情地打开,我只得装作熟睡状一动不动。公公的嗓门立即轻了许多。怎么,狼体欠佳?

哪里?他兴趣转移了。瑞回答。

战斗声让我无法安静,也许,他们今天有点故意。尤其是瑞,每一次都会发出一两声不真实的喊叫。我抓起床头柜上的《嫉妒》,打开,但却看不进一个字。这时,外面传进瑞的一声呼叫,伴随着从椅子上跳起来拍手的动作,大概是她刚和了一副大牌的缘故。

我最后还是懒洋洋地踱进客厅,我是装作刚睡醒的样子进去的。瑞回头见是我,就更加高声地诉说着刚才的情景,她的样子很激动,面色潮红,仿佛刚做过爱达到了高潮。你来吧?她推了一下手中的牌,挪了挪屁股。

不,你手气好,还是你来。我笑着制止了瑞。

怎么不见方勇?我忽然发现,坐在胖子上家的人并不是方勇,而是另一个我曾与他交过几次手却一时叫不出口的朋友。

你这家伙刚从娘胎里出来还是怎么的?胖子白了我一眼。他的嘴角上吊着一支烟,正扑哧扑哧地起劲吸着,看样子,他是快输急了。胖子一输钱就这样,吸烟抽鸦片似的,一刻不缓。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嫖我们?告诉你,王狼,夜里别太用功,昏了头,什么都记不起来。难怪你婆娘刚才还自摸嵌二条。

放屁。瑞大声插话。

我说我是真不知道,方勇他到底怎么了?

也许是我的口吻听上去很诚恳,公公他们停止了抓牌,抬起眼睛互相瞅瞅,随后就咯咯笑起来。

他走了,到西藏去了,说是到西藏去看海。公公说着,真不忍心让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但随即他将矛头指向我。王狼,你他妈的也太不够义气了,还哥儿们呢?你这样的态度哪一天在大街上被汽车压断了腿,我们也当作不认识,一走了之,让你干嚎去吧!

呸!呸!乌鸦嘴!

他真的是到西藏去看海?

骗你就不是我娘生的。公公举起一只手,在空中扬了扬。他妈的,怎么又是发财?公公已一连打了两张发财,现在是第三张。

我忽然觉得好笑,我笑的原因并不是公公,而是方勇。我觉得方勇太滑稽了,比我还要滑稽。我只不过是喜欢呆在浴缸里,而他却去了西藏。去西藏倒也罢了,却偏说是去看海。西藏有海吗?扯蛋,西藏没海,那儿除了沙漠与石头,恐怕连海的影子都见不到。

我又独自笑上一阵,才陡然住了笑。我记起了前两天的两封信,其中我懒得打开的那封正是来自西藏。事情好像有点糟。我跑进卧室,在抽屉里寻找起来。但不管我如何卖力,把自己折腾得风箱一样气喘吁吁,我还是找不到那封信。那封信不见了!

交出来,你把它藏哪儿了?我恶狠狠地逼问瑞。

什么?她扬起脑袋反问。

那封信,那封西藏来的信?

瑞睁大眼睛,瞪着我,瞪了很长时间。我看你吃错药了,真的吃错药了。她总摇着头,沉重地说。

 

我将自己安在浴缸里,凉爽的水使我感觉很舒服。我把脑袋枕在浴盆的边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大片水,水渍又慢慢地凝聚起一颗水珠,荡悠悠的。水珠渐渐增大,终于挂不住了,啪的一声掉在浴缸里。

瑞对我的行为明显不耐烦起来,她的嘴里冒着一串串的叽哩咕噜,抱怨这,抱怨那,像一只伤心的小鸟,一会儿又像笼子里的狮子在地板上踱来踱去,手碰到什么,就故意发出刺耳的声音,还三番四次地冲进浴室,不是洗手就是小便。目光如狼,肆无忌惮地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有一次,她将一条毯子扔进了浴室。你就睡在浴缸里吧!她尖声说。

更为甚者,她还妄想对浴缸下毒手。一天下班时,我打开门看到瑞扛着一把铁锤在浴室里转来转去,东摸西碰,寻找着下手的位置。我冲过去,一把夺下她手中的铁锤。你干什么?

我要把它砸了。

我愣了一下,一转身从房间里抱出彩电,放在盥洗板上,告诉她,要砸就先砸这个。我声色俱厉地说。瑞瞧了瞧我,又瞧了瞧彩电,接着回头瞟了眼浴缸,才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冲出浴室。

 

方勇是我的朋友,我在认识现在的胖子、公公之前,我与他的友谊就已经像桃花潭水那样牢靠得深不见底了。结婚以前,我们这几个人老是聚在一起,没头苍蝇一样在书城的大街上乱窜。方勇尤其喜欢喝酒,而且酒风很好,一喝起来就不知道把握分寸,这一可贵的嗜好一直保持到现在。为此,他的胃已是第四次出血,但他仍然不肯放弃酒瓶。

他还喜欢画画,在十年前书城工会举办的一次书画比赛中得过一个奖,奖品是一套闪闪发亮的不锈钢小酒盅。我怀疑这一套奖杯跟他以后的贪杯生涯存在着一点儿关系。有一次,我到他家去,他差不多已灌下了一瓶白酒,用的正是这种杯子。他的妻子林娜正在厨房里擦擦抹抹,唠唠叨叨地述说着他的不是。

我费力地把他从桌边上拖起时他还留恋地喝干了杯中最后一滴酒。有什么办法?这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你说,你行吗?王狼?

我不知道方勇指的是什么?但我从不想与醉鬼纠缠,即使那个醉酒的人是我的朋友,我也不喜欢。于是,我告诉他说:我恐怕不行。

这就对了。方勇大声说。用空着的一只手猛拍了下大腿。但她偏说是我的错。

但喝酒恐怕就没这个意思吧?我吞吞吐吐地安慰道。

没这个意思还有什么意思呢?只是……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我转头一瞧,那家伙已歪在我的肩头上睡得涎水涟涟,嘴巴就像一只打开的酒瓶,汩汩地往外冒着酒气。

其实,方勇的画画得不错,只是以后放弃了,这当然不是他的错。至今我家卧室里那幅图腾式的抽象画就出于他的手。当时,我还不想让他画,怕他糟蹋了墙壁。我怀疑他的手艺比蹩脚的漆匠好不了多少。何况又荒废了这许多年。但他却一味地动员我,拍着胸脯向我保证。我听得烦了,只得由他去折腾。

你他妈的小心点儿,那是我与瑞结婚用的新房。

放心吧,王狼,误不了的。

壁画完成之前,我几乎不忍心去观察那堵墙。然而揭去布幔,我还是禁不住哆嗦了一下。墙壁上呈现出一系列复杂的线条,看上去既像屁股,又像乳房,倒是色彩与整个房间还算协调。

这一塌糊涂的到底算什么?我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愤怒。

这是真正的,顶呱呱的艺术品。方勇翘着拇指,洋洋自得。

我气得无话可说。

我胆颤心惊地将瑞领进我们的新房,殷勤地向她介绍着房间里的装潢,家俱的设计,灯光的布置等等,唯独没有提到那幅画。我担心瑞看后会比我还愤怒,甚至昏过去。却没想到,瑞一进房间,她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幅画。真是不错,那个方勇。她喃喃地赞叹道。

我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你看那些线条,多么饱满,有力。瑞指点着,回头睃了我一眼,我发现瑞的眼神中忽然增添了一种风情,一种我曾在与瑞第一次做爱时领略过的风情。这让我有些心神恍惚。

它能给你什么?我慢慢挨过去,歪着头,靠近瑞。

它能给你想象,懂吗?蠢驴。瑞大叫一声,并一把揽住我,把我揽得很紧,我几乎透不过气来,这让我感到女人在主动发情时也是很有力的。我们就倒在新的席梦思床上,倒下之前,我还没有忘记瞟一眼墙上的画,我不明白,那些看上去乱七八糟的线条怎么会那么刺激起瑞的胃口。

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瑞只要一看到那幅画,就会变得斗志昂扬,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她始终保持着十足的冲劲。我有点儿害怕,担心这样下去,会要了我的命。于是,有一天,我向方勇请教同时请求他能否将那幅画改上几笔,改成让我看上一眼也能产生阳刚之气。没想到那小子听了却摆起了架子,直到我用台球杆拼命敲他的脑壳,他才高声大叫:那是艺术的魅力,你小子素质低,怪谁?

 

我决定把自己从浴缸里弄出来,去看看方勇,而不管他在不在家。我真的有很长时间没见过他了。我记起最后一次是与他在俊男弹子房分的手,当时我赢了他一百多块钱,现在回想起来方勇那天的脸色确实有点不对劲。他在我第九次把黑八顺利击落网袋后将球杆往桌面上一丢。不玩了,他说。我说急什么,时间还早呢!但他却装作没听见,兀自车转身消失在书城的夜色里。

自从瑞砸浴缸事件之后,瑞就变得不言不语起来,有时还偷偷地掉泪。只要我一走进浴室,里面传出水龙头放水的声音,她就大骂一句,然后用力踢了一下什么,挎上包出去,直到很晚才回来。问她,总是说在打麻将或者跳舞。

我警告她别以为自己是那头那不勒斯的圣猴,知道无人侵犯就放肆到了极点,早晚有一天,我会好好收拾你。

那我就等着你来收拾。瑞挺了挺丰满的胸膛,毫不示弱。

 

人,只有在人多的地方才感到安全。华灯初上的书城大街热闹非凡,男男女女,像一群群游动的鲫鱼。一家家商店大张着门,老板倚在柜台上,笑容满面地盯着每一个造访客人的口袋,巧舌如簧地妄想从中榨取点什么。歌舞厅门口的霓虹缤纷闪耀,坐在门口的音响传送出一支支舞曲,宛如天空中飘动的云彩。一群小青年围在门口,男的骑在自行车上,女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鼓鼓囊囊,像装满了东西。有的揽着男人的腰,有的在大声地互相说笑。她们的脸上都涂着脂粉,擦着口红,眉毛看上去又细又弯,很明显是经过了处理。他们的年龄都很小,恐怕还不满二十岁,连高中未毕业。但没办法,快乐是他们的,因为他们年轻。

方勇的家住在油车巷,那是几年前书城新开发起来的居民住宅区,较之于大街,这儿相对清静些。但却无一例外响着噼哩叭啦的打牌声,仿佛每一家都在进行着一场麻将比赛,又仿佛这个城市的老百姓并不需要睡眠。

我在方勇的家门口停住脚步,将手从兜里伸出来,曲起手指,打算敲门。敲门之前我曾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将指关节落下去。起先,我敲得很斯文,每敲几下,都停下来听一听里面的动静。但后来,我就不那么客气了,我把门敲得咚咚直响。我敲了很长时间,及到连我都失去信心时,门却忽然开了一条缝。透过楼梯上的灯光,我看清前面的人头发蓬乱,穿着睡衣,身上的内容若隐若现,仿佛刚从床上爬起来。

林娜说:是你?

我说是我。

进来坐一会吧。林娜邀请道。同时将门又打开了点,但她的一只手依然捏着门把,另一只手搁在门框上。

我说不了,我只是来看看方勇是否在家。

一提方勇,林娜就来了气。你是说那个醉鬼?他不在。然后她又反问:连你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我摇摇头,表示不清楚。但听说他去了西藏?

你信吗?我才不信呢!也不知道他钻进了哪个婊子的裤裆,连个电话也没有。你说说他心里是否还有我这个老婆?林娜的嗓门越来越大,手从门把上放下来,大幅度地比划着。

也许有什么事吧?

有什么事?林娜重复着。省点力气吧,他会有什么事?除了喝酒,搓麻将,你说他还会有什么事?

我立即感到坐立不安,脸上火辣辣的。林娜所描述的,正是我们的生活,而且,多次活动我们一起参加。当时,我们就像几艘迷失了方向的船只,搁浅在书城这片滩涂上。

林娜还在继续喋喋不休,我却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不该来。在林娜的眼中,我们都不是好人,尤其是我,更似乎是拐骗方勇的罪魁祸首。于是,我匆匆地向林娜说了声再见,转身就逃。刚跨下四楼,就听到背后传来了响亮的摔门声。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转悠,脑袋里装着方勇的事。我觉得我对方勇并不很了解,尽管我与他是十几年的好朋友,但对他的了解并不比普通朋友多多少,这使我感到很难过。有人仿佛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当我意识到抬起头来寻找时,那人早就溶入了人群中。

我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住脚步,不知道应该向左还是向右。但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向右,那条街与我家的方向相反,现在我可不想回家,回家也是躺在浴缸里,无事可干。

再走过一条街口,向左拐弯是书城的公园路,那儿有一家“蓝月亮美容院”。我记得上半年时,我与方勇、杜公公三人曾来凑过热闹,是我请的客。那天晚上的月亮也与今天一样,弯弯的,淡淡的,只不过那天已是后半夜。我们四个老搭档从公公家出来,在靖南路的西双版纳啤酒宫灌下几瓶啤酒,公公执意要去洗头,其实头有什么好洗的,我们的头发都几乎一尘不染。但公公说钱不能让王狼独吞,应该享受掉一点。方勇随声附和,只有胖子说他不去了,明天还要出差,很早起床的。这样我们三人就踱到了这家发廊。

老板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犹如一朵种植在肥沃土壤上娇艳的花葩,脸上也绽放着花卉般的笑容。当我们站在门口还在指指点点时,她就愉快地迎出门来,殷勤地劝我们进屋,把我们一个一个按在转椅里,然后喊了三位小姐,我们告诉她我们不洗头只拷背,她更是笑逐颜开。拷背好,拷背爽气。然后,将嘴巴与我们的耳朵连接起来:我保证你们不会失望的。她意味深长地说。

事后,当我付完钱,出来追上他们时,曾逐个问过他们,这儿怎么样?公公说这儿好,这儿有戏。我转头又问方勇,方勇就先红了脸,低下头,在我的一连声追问下,他才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被捏了几把。接着,他们一齐问我,我说我是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公公就大嚷,王狼这人伪君子,其实最不老实了。

 

我在“蓝月亮”门口故意放慢了脚步,那个老板娘还在,但却没有跟我打招呼,我想她是认不出我了。于是,我大踏步上前,挑开门帘,进去。

给我洗头的小姐自称姓阮,福建人,至于福建什么地方我已经记不得了,也许她没说。我只记得她的脸孔上有两个酒窝,一笑起来还露出两颗雏型的虎牙。我对有虎牙的女孩比较感兴趣。

她在我的头上倒了四次洗发水,这使我怀疑起我的头发是否真的很脏了。然后,她的手指就像张开的草扒子在我的脑袋上来来回回地抓,这样洗了一刻钟的工夫,才听她说:好了,可以冲了。

接着我被阮小姐领进一个小房间,与我上次来过的一模一样,基本上没变。一张按摩床、一条凳子、矮矮的床头柜上放着一盏台灯,台灯是关着的,亮度可以调节,天花板上的一盏吸顶灯倒亮着。墙壁与木门都是三夹板做成,中间挖了一个坑,安放着一块毛玻璃,毛玻璃的一端挂着一面窗帘。

阮小姐一进来,就把门推上,插上了内插销,继而又将窗帘放了下来,这样,房间就相对安全起来。我的隔壁已被人占领,再过去两间仿佛也有人,但由于中间隔了一间,我根本听不清那边的情况。

躺在按摩床上,阮小姐对我笑了一下。老板是钟点背还是什么?我回答,就钟点吧。我见她再一次笑起来,又露出了两颗虎牙。于是,我对她说:你笑起来很可爱。

是吗?她拖长了音调显得很高兴。

我说:是的,你不但有酒窝,而且还有虎牙,要知道,女人只要有其中的一样,就可爱得跟毒药似的,而你居然全拥有了,那不变成了砒霜是什么?

她喜不自胜地拍了一下手。老板讲话可真幽默,请问老板贵姓?

我毫不犹豫地骗她说,我姓李,木子李。

这时,我隔壁房间传出了一阵悉悉嗦嗦声,接着女孩子似被捂住了嘴巴,这声音听上去有点特别。我猜想那位先生可能打通了通往小姐两腿之间的道路,正在奋勇前进。这不禁使我自己也感到心跳儿加快,肌肉渐渐地发紧起来。

你怎么啦?阮小姐停下手中的活计,俯下身来。

旁边那间在干什么?

她侧耳细听,然后红了脸,娇嗔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管人家干什么?

这声音让人难过。

是什么地方难过?是不是这儿?阮小姐轻笑着,手指飞快地在我的要害部位点了下。

令人气愤的是,我居然没有捍卫住我的坚定,那个东西在她一点后竟然轻而易举地改变了质量。

需不需要我帮你?阮小姐的脑袋越说越低,发丝撩拨着我发烫的脸颊。

我说,你怎么帮?你能帮什么?

只要价钱合适,我什么都会。她害羞而坦率地说。

我忽然感到无趣,无趣得连胃壁上都仿佛长满了青草。但我没有把它告诉阮小姐,我只是对她说:我是有妻子的人,恐怕已不需要这一招了。

那就算了。她飞快地抬起头,重新恢复回开始时的姿势。但我告诉你,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她依然认真地说。

但我最后还是给了她一点小费,原因是她把我弄得确实舒服,当然,我拒绝了她也是一个原因。在以后的许多天,我躺在浴缸里就想这个问题。我想,我怎么可以拒绝她呢?我应该答应她才对,这么水灵灵的姑娘,你上哪儿去找?也许,还正像她所说的,是与妻子有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呢?

 

那一天,瑞回来时我刚从浴缸里爬出来,斜躺在床上读那本罗伯·葛里叶的《嫉妒》,那本书我差不多已读了一年,但还没把它读完。瑞进来时,我抬头瞧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8点20分。今天,她可来得真早。这段日子,瑞几乎每天都出去,尽管她每夜都会回来,我们之间也有交流,但总觉得双方少了些什么。我很生气,只是我尚未将这生气滑出舌头。

瑞一进门就大声嚷嚷。你猜,我今天看到谁了?

方勇吗?我淡淡地问。

你怎么老是猜他。瑞似不满地嘟哝着。告诉你,不是方勇,而是他的妻子——林娜。

我更加大失所望,调整了一下姿势。林娜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如果你愿意,一天见十次也简单。

不。瑞坚毅地说,问题不在这儿,问题是她与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听了更觉无趣。这就更不奇怪了,你不是天天跟男人在一起吗?

那不一样。瑞急切地否认着,一歪身坐在我的旁边,我说的不一样是指她与那个男人关系不正常。

无凭无据,可别瞎说。

谁在瞎说?瑞更来劲了。看起来,女人都是这样——嘴碎,一点点雕虫小技就能引诱她们上当。你知道,女人的感觉有时候是很特别的,就像是对那幅画。

瑞转头瞄了眼墙上的画。

你是说那男的是林娜的情人?

差不多。

你什么地方见到她的?我一下子紧张起来。方勇不在,而她的妻子却正在找情人,这世道,全乱套了!

在玫瑰园舞厅门口,是我看到她的,我避开了。瑞有点得意。

我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随即又躺下,但最后,我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

你去干什么?瑞在我身后紧张地问。

我说我出去一趟。

别干傻事。她关切地提醒道。

 

转眼就是秋天了,秋天总是跟成熟联系在一起,书城大街两旁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开始掉起了叶子,一片,接着又是一片。

许多店铺已经打烊,路灯像醉鬼的眼珠,偶而有几辆小车在我身边无声滑过。经过一家音像商店时,里面正传出《说,说你永远爱我》的歌,老板的头一点一点地,脖子扭来扭去,扫视琳琅满目的四壁。

我趴在玫瑰园对面的人行道隔离栏上抽了一根烟,思考着自己的这一行为是否正确?将来是否应告诉方勇?但我并不想想得太多,我只是不愿意看到朋友的妻子红杏出墙。尽管身子是她自己的。

很多经过我身边的人奇怪地瞟了我一眼,有的已经走出去很远,还回过头来。一两个好奇心更重的人干脆走到我身边,学我的样子倚在栏杆上,但随后他们就失望,于是悻悻离去。

在我抽完第三根烟时我把自己搬到了一根电杆的后面,比起栏杆这儿更好些,尽管这儿不是很舒服,旁边还有一只垃圾箱,时时散发出臭气,还有蚊子,嗡嗡嗡的。但这儿安全多了,起码我能看清对面但对面的人却看不到我。

终于等到了散场,我把脑袋从电杆后面探出来,紧张地盯着玫瑰园的门口,这样看起来应该很可爱,我的脑袋就像电杆上长出的一个瘤子。

林娜出来了,确实是林娜,我揉了揉了眼。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看上去年轻多了,容光焕发的,也全然没有丈夫不在家的感觉。她的身后紧跟着一个男人,那男人比我年轻,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我的心一下揪紧了,猜想他可能就是瑞所说的那个男人。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了门口。我看到林娜站住了,那男的似乎跟她说了句什么,但林娜摇了摇头,她又往家的方向走去。那男的依然站在门口,接着他快步追上去。这一次,我看到他们更加热烈地讨论着,但那男的身躯挡住了林娜,于是我扭转头去。

但随后我就听到了响亮的一声,好像是手掌拍在脸蛋上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似乎是另一个人在进行反击。我即速地扭回头,发现林娜已经抓住了刚才那个男人的衬衣。

你怎么可以打人?

打你又怎么样?谁叫你不给我面子。

很多人涌了过去,把他们团团围住。我来不及思考什么,就从电杆后面跳出来,跨过栏杆。我一把扭住那个人的胳膊,厉声喝问:想打架还是怎么的?

那人似乎胆怯了一下,但很快再一次蛮横起来,你放手不放手?

我说你不把话说清楚,我就不放手。

话音刚落,我的鼻子上就挨了沉闷的一拳,血立即蚯蚓似的循着我的鼻管往下滑。这样,我就毫不犹豫地踢出一腿,正中那家伙的裆下。我看到那家伙的双手立即捧住了自己的宝贝,慢慢地蹲下,这使我很高兴。于是,我又将我的左腿踢了出去,踢在他的门面上,那家伙就改变了下蹲的姿势布袋似的向后倒去。

这叫鸳鸯腿,很实用的一招,小子,学着点儿。

我得意忘形得语无伦次。却没想到那家伙居然还有个同伴,他是款步过来的,一点也不心急的样子。事后,我的感觉确实如此。他的手里捏着一块什么,我没有看清。我只感到我的头顶嗡的一声,脑袋似被什么东西重重地碰了一下。

当我醒来时,我已躺在中医院的急诊室里,旁边围着林娜,还有两个年轻的警察。林娜哭得很伤心,抽抽嗒嗒的,衣服上沾满了血渍,那是我的血。

我努力想爬起来,林娜制止了我,说别动,还没缝线呢。

我只好乖乖地躺着,医生一边在我的脑门上操作一边还喋喋不休。他说:不碍事,只擦破了点皮,我还见过肠子拖出来的呢,居然没死,真是奇迹!

我的脑门上一共被缝了八针,还贴上了一块大大的纱布,这使我的形象一下子丑陋起来。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与林娜被那两个警察带到了派出所。接待我们的另一个警察姓董,是负责城中区治安的警长,比我还要瘦,在他的身上我一点儿看不出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他先是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接着坐在椅子上,抽出几张纸,漫不经心地记录下事情的经过。然后,抬起头来,目光像刷帚一样在我与林娜的脸上刷来刷去。

你们是什么关系?

我说:她是我朋友的妻子。我指了指林娜,不是很客气地回答。

朋友的妻子。哈哈,没听说过,他摇了摇鼠式脑袋,露出了轻浮的口吻。

我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鄙厌地盯着他。

那你丈夫呢?他是谁?现在在哪儿?

他叫方勇,书城财税分局工作。我不知道现在在哪儿。林娜如实说着,并低下了头。

事实上,他去西藏了,到西藏去看海,我进一步补充道。

哦,难怪!他喃喃地哦了一声,但随即从椅子上跳起来,转向我。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他到西藏去看海。怎么啦?

他忽然笑起来,笑得有点儿失真。越说越离谱了,到西藏去看海。他重复了一遍。那儿有海吗?那儿没有。如果真的要看海?他激动地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像一只饱学的螳螂。出书城东门三公里,就是一望无际的东西,那才叫海,懂吗?

我挺了挺胸膛,告诉他我很懂。

他瞅了我几眼,又转头瞅了瞅林娜,随后一屁股坐回椅子上。这儿可能存在着一个大问题。他自言自语地说,并向我们挥了挥手。但我会把它查清楚的。接着,他抬起头来,发现我们还在。你们还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抓紧时间,趁他去看海的机会去做点儿什么。

林娜委屈地望了我一眼,转过身。我看到她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就向她努努嘴,上前一步,靠近董警长。董警长见我似乎有话要说,就疑惑地把脑袋凑近我的嘴巴。很快我看到他变了脸色,气急败坏地直翻白眼。

我哈哈大笑,跟上林娜。林娜好奇地问我:你刚才跟他说什么?

我没说什么,只不过说了我讨厌警察,尤其讨厌像他那样自以为是的警察。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急速地流去,这其间一切都很正常,没有发生值得记上一笔的事。我依然喜欢呆在浴缸里打发时间。只不过由于脑门上伤疤的缘故,我不能把头浸入水中,这使我很伤心。而水温也开始逐渐变冷,用不了多少日子,我就只能像鱼一样跳进去又马上跳出来了。

那一次为林娜的打架事件,再一次改变了瑞对我的态度。现在,她表现得越来越关心我,常常把我像孩子似的搂在怀里,马不停蹄地亲我,弄得我满脸都是口水。

有一天,她忽然对我说,她想要有个孩子了。当时,我正在浴室里给浴缸放水,用手指测度着水温。瑞隔着门一连重复了两次,我才听清。我大惊失色,搞不清瑞在什么时候产生了这个怪念头。这念头令我恐惧,于是我拒绝了她,理由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瑞说:你不需要什么准备,我已经准备好了。

我不知道瑞是指什么准备好了。我打开门,发现瑞的身上一丝不挂,柔和的身子在白天的光线里泛着亮色。这曲线我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后来我记起是在那幅画,方勇的画。瑞双手叉腰,傲慢地屹立在我的面前。来吧,她温柔地摆摆头。你看我不是准备好了吗?

我要求在浴缸里跟瑞做爱,瑞羞怯地答应了。但同时她还有点害怕。那儿行吗,她瞟了一眼清水荡漾的浴缸,怯生生地问我。我说怎么不行?然后我又告诉她,其实那儿很舒服的,比床舒服多了。

真的吗?瑞回过头,目光中闪耀着狡黠的光芒。

我点点头,算作回答。

 

方勇依然没有从西藏回来,他妈的,他都去了几个月了。事实上,那家伙是否真的去了西藏还真是一个谜。或许,他正像林娜说的钻进了某一个女人的裤裆,但裤裆也肯定没有这么长的时间好钻。我们到方勇的工作单位去打听,接待我们的局长说方勇请了半年的病假。现在还不到五个月,我们不急,你们着什么急?

我与公公,胖子等几个好朋友曾为此开了几次会,专门讨论过很长时间,然而都没有确凿的结论。那家伙就像流星一样消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书城是肯定不在的,因为我们花费过大量的时间分头查找过,分析来分析去,还是觉得他在西藏的可能性大。原因当然是我曾收到过一封寄自西藏的信,那儿离书城又太远,没有一个熟识的人可以打听,而我们几个短时间内根本不会去西藏。

忽然传来一个消息,说有人在北京见到过方勇,背着画夹,正坐在香山的某块突兀岩石上写生。这消息传进我耳朵时已是有模有样,仿佛真的一样。消息来源于一个常年穿梭于北京与书城两地的外贸人员,可信度应该较高。于是,我与公公他们都很兴奋,还特意带上一张放大的合影让他去辨认。那是一张我们几个同游杭州的合照,背景是孤山的放鹤亭。照片上的方勇目光空洞,他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另一只手搭在胖子的肩上。

但当我们从他那儿出来时,我们只得再一次沮丧。那个人眯着眼睛对着照片看了很长时间,最后才慢吞吞地说——我们都很紧张。有点像,但是不是他本人,我就不能肯定了。说完两手一摊,表示爱莫能助。

终于在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瑞对我说,她们馆里将举办一次个人画展,你猜是谁的作品?

我一连猜了几个人的名字,都是书城里画画有一手的老家伙。我没有猜年轻人,因为我知道书城里的年轻人像我一样除了吃喝玩乐、挣钱与消费外,不会对那种玩意儿特别感兴趣。

但瑞都摇头否定。我两手一摊,表示自己猜不出了。瑞却不依不饶,她鼓励我说:你猜吧,你一定猜得到的。

真不至于是方勇的吧?我随随便便地说。

没想到,这一次她却重重地点了下头。

我失声惊问:真的是他?

是的,起初我也不相信。只是馆长在说方勇的名字我才奇怪,后来,我打开了画箱中的其中一箱,发现都是方勇的画。

你确信自己没有搞错?

绝对错不了。瑞斩钉截铁地回答。

那你看到箱子上的地址都是哪儿了吗?我进一步追问。

我看了,总共三大箱,但没有一个箱子上有地址,也没有邮戳。为此,我特意问了馆长。他说他也是今天才看到那些画。

这说明这家伙已从西藏回来,或者是他根本就没去西藏。我激动地握着手,在饭桌前踱来踱去。而是躲在某个角落里,心满意足地画他的画。好啊,该死的!我摸了摸脑门上的伤疤,想起前些日子为他的担心和牺牲,心里就觉得有气。

但他为什么对我们都瞒得那么紧呢?包括他的妻子,林娜可像真的一样。我忽然又沮丧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那是为了制造一种假象,使人相信,让你们这帮狐朋狗友别去打扰他,笨蛋!

如果这样,那我再也不想理他了。我大声咆哮着说。

 

那一天晚饭后,我破天荒没有走进浴室,而是打开门,出去。

    责任编辑:杨伦理   题、插图:王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