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同居一室,本来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他们是夫妻。
问题在于我和她不是夫妻,连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本来我图便宜,在城郊叫琵琶巷的地方租住民宅。这地方暗娼云集,我们同院的那个阿秀,几乎夜夜招客人到她屋里,大呼小叫,闹得人心浮躁。因此,等恒达公司文秘的位子稍稍坐牢,手头宽松了些,我就首先谋求一个好些的住所。安居才能乐业嘛。我的朋友就介绍了他的朋友租住过的这个地方。三楼,两房一厅,租一房,厅,厕,厨免费使用。条件不错。我就搬来了。搬来了才发现租住另一房与我同居一室的是位女士,且很年轻,且算得上漂亮。女的当然比我还惊讶,立即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很快打的过来,给我们——其实是给她讲道理:一男一女同居一室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人一房,各房有门,各门有锁,与同住一楼有何区别?天下有不许男女同住一楼的规定吗?当然没有。
然后我就和她同居一室了。
妈妈,其实我也不想离开你。你年纪大了,头发已经白尽。妈妈,向你告别的时候,我告诉你要出个远门。看到你混浊的泪,我不忍对你说,我要远远地离开你,远远地离开家。
到遥远的南方,一个不是家的城市。
我和她同居一室当然没有意见,可是她非但有意见而且十分提心吊胆。每次回来总是匆匆躲进她的房间,从里面反锁了门。最紧张的是她上厕所的时候,进去后慌忙反锁,出来时,先要做一番侦察,确定没有危险后,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出,如惊弓之鸟逃进她的房间。我虽非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但也绝非是见色忘形的魔头。这样提防未免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凡人之腹。再说,装什么淑女,日日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干的什么活儿不是很清楚吗?我几次想正式与她交涉,但几次欲言又止,因为她从不给我发表意见的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这天我下班回家,见她进了厕所照例从里面反锁了门,灵感顿生,拖一把椅子坐在厕所门口,来个守株待兔。我翘起二郎腿,吹起小口哨,摇头晃脑一副痞子相。我听到她在厕所里弄出一些声音,但人并没有出来。好,看谁拗过谁。她悄悄拉开门,一看我还在,慌忙砰的一声闭上了。我似乎听得见她怦怦的心跳。
我在门外守了至少四十分钟后,咳一声干嗽,清除一下喉咙,声音洪亮地警告说:你听清楚了,你天天这样提防我,未免太过分了。这是对我一种明目张胆的侮辱。这是一次警告,如果你态度没有改善,下一次就让你在厕所呆一天。我搬了椅子要走,厕所门砰的一声打开了,她气咻咻地站在门口,说:谁提防你了?你有什么好提防的?我见得多了,谅你也不敢怎么着我。我自从到这南方开放城市来,一直独居,下班后面对的是不能交谈的墙壁桌椅,养成了一抓住机会就和人争论的毛病。我放下椅子,说:是吗?那你怎么像旧社会的洋奴才,惹了国人就躲进租界里一样,躲在厕所里不出来。她说我拉肚子,爱蹲多久蹲多久,你管得着吗?嚯,原来是抬杠的好对手。我说,你当然有拉肚子的权利,我也没有不让人拉肚子的义务。有话好好说,怒发冲冠,会长皱纹的。她柳眉一竖说皱纹长在我脸上,碍你什么事了,真是。特别最后两字,发言特别奇特,是一种最到位的蔑视和不耐烦。我说:马克思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我和你同居一室,你年纪轻长一脸皱纹,怎么与我没关系?我听到她轻轻一笑,说:我还要上班,没空和你磨牙。而后咚咚下楼去了。
笑话,上班,上什么班,你以为我不知道?
次日晚,她竟然带一个小子到家里来了。那小子西装革履,一副上流人物的模样。目光特贼,就露了投机取巧的本色。他的目光中含着怀疑和警告,但他比我略小的个头毕竟缺乏警告的资本,怕笑疼了脸皮似的一笑,就躲进了她的房间。两个人先是吵,男的让女的到什么地方去住,女的不同意。吵了有二十多分钟,两人没了声音,显然,已经上了床。
第二天一早,男的先走了。我起了床,泡上一碗方便面,站在厅里等女的出门。女的一边向头发上夹发夹,一边锁上门。我说:你以后不能带不三不四的人来。女的说: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他是我男朋友。我说,是吗?我倒要看看下一回的男朋友还是不是他。她有些怒色,说:你是谁?凭什么管我?她走后我连忙埋头吃那碗泡过了的面,像吃一碗浆糊,没滋味得很。心里想着她的反问,真的,我是谁,我凭什么管人家?我心里竟然有股淡淡的醋味。
妈妈,这里真的不是家。这里的楼太高,这里的路太阔,这里的空气又闷又潮湿。我听不到一句乡音,也没人听得清我讨好他们的话。
妈妈,我像一朵蒲公英,被风吹起来,没找到扎根的泥土,却再也飞不回家。
一连几天,好像为了向我证明,她带到家来的一直是那个“男朋友”。两个人每天都有段小吵,仿佛那是调情的一种方式。两人也不大忌讳我的存在,弄得声音很响。特别每次那男的完事后上厕所,总是把门关得砰砰响,把我本来就少的灵感吓得失踪——对了,忘了交待,工作之余,我大部分时间躲在我的屋里写小说。女的也是紧步男的后尘,也照例进厕所。而且有男的可仰仗,她胆子也大了,哗哗啦啦声音响亮,让我心猿意马。
某天晚上,两个人回来时略带酒意,没吵,进了房间就上了床,女的嘻嘻有声,男的也念念有词。这简直是对我的骚扰。我正忍无可忍时,却听到那女的惊呼起来。接着她来敲我的门,说你快去看看,他怎么了,怎么了?慌乱之中她只披了那身套裙,而且上衣的关键纽扣又没有扣好,我就看见了她那对生机勃勃的乳。那一刻,我的目光一定直了。她已经不在意或者根本没发觉我的失态,说:你快去看看,他怎么了,吓死人了。我过去一看,她的赤裸裸的“男朋友”缩着身子,发着抖,嘴里哼哼地呻吟着。我急中生智,跑回我的房间拿来圆珠笔,用力扎到他的尾椎骨上。他嗷的叫了一声,症状很快减轻了,我又连忙扎几下,他就舒展开了。我对她说:你去倒杯热水让他喝了。然后我就回了房间。
过了一阵,她过来了,说:他好了。真亏了你。看不出,你还是学医的。我扑哧笑了,说我哪学过什么医。我是听外婆说过,女的出嫁时都要带一只簪子,到时救新郎命的。新郎洞房花烛容易得病,到时拿簪子向尾巴骨上一捅就好。她说是啊是啊,我也记起什么书上说过的。我当时吓晕了。
第二天一早,她又来敲我的门,表示谢意,又问我在哪里上班等话,并告诉了她的名字,夏雪莲,以后叫阿莲小夏都行。我说你的朋友好像给你找了更好的地方,你怎么不搬出去住?阿莲说他买了四室一厅的房子,说是专门给我买的。我不想去。
阿莲家住河南北部的一个小山村。比较偏僻,也比较穷。她上学是靠了比较富裕的邻居的资助。邻居家有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孩,两人说不上要好,但彼此也并不讨厌。因此在她还读师范时,就有媒人撮合,正式喝了定亲酒。阿莲毕业时就有些后悔了,两个人在一块很难找到话说,而她的未婚男友还喜欢摆大款派头——那种小乡镇小土财主的大款派头,常常让阿莲有吞了苍蝇的感觉。而且显然他们仗着当初对阿莲的资助而理所当然对阿莲缺乏那种偏僻山村对未过门媳妇该有的尊重。阿莲想悔婚,又怕人家说忘恩负义;“啪”地摔出一把钱,把欠人家的钱还上倒好说话了,可是那大把大把能给她以壮声色的钱在哪里呢?她读书倒没花多少,可是爹前年住院花的可不是个小数。最终她选择了留一封信走为上策,一鼓气就到这南方城市,带着她强烈的发财欲望和警惕被别人钱财控制的高度戒心。
岂料南方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到这里打工的天天一车车挤来,而就业机会却没给他们备好,找个工作也非容易,工资也没想象的那么让人惊喜。先是在酒店里做了个把月,可是她发觉那不是她想做的活儿。又干过一阵发廊,可是没干多久,人家发廊卖掉了。后来就来到一家合资陶瓷公司打工至今。她的活儿是从流水线上向下接坯料,机械,枯燥,辛苦,每月还要上十天夜班,而且稍不留神就有轧伤手的危险。
阿莲笑笑说他早就劝我别做这活了,让我守在家里就行。好像他买得起房子,我就该听他的。对他,我最不高兴的就是这点。我是为什么跑到这边来的?我不能在家里让有钱人家捏着,到这边还能让一个有钱的男人捏住。所以,我宁愿住这十几平方的房间,也不愿去他买的房子住。一个男人越向我表示他有钱,我心里越没底。我很可笑是吧?
我说不可笑,你可敬。这其实是一种自重、自尊、自爱、自强意识。女孩子就该像你这样自强自立。阿莲又笑了,说你的话怎么像妇联干部说的。我说这是从前工作留下的后遗症。不过我的意思却是真诚的。阿莲说我看出你是可信任的,才给你说这么多话。
妈妈,我像一只丧家狗,东西南北奔波着,一遍遍蘸着我的唾沫,舔着我腿脚上的尘与土,让我显得精神些,只为能找个容我避雨的屋檐。可是,妈妈,屋檐太少,而人太多。
妈妈,我早知道会想你的,可是我还是离了家。我九岁那年,对你说,长大了,要给你买一火车烧鸡。妈妈,我一只烧鸡还未给你买过,这么多年了,钱一直像掬起的一捧水,眼看着从指缝里瞬间流走了,我的手里却什么痕迹也不留。如今,我手里的钱,连明天的方便面也吃不起。
不知谁家在放一首过时的流行歌曲: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好吗?买了一件毛衣给妈妈……我的泪就来了,在月光里,亮亮地流过我的脸颊。
有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我在公司办公楼的廊道里遇到了阿莲的男朋友。他是到我们公司推销产品的。原来他是湖南一家造纸厂驻本市的办事处主任。他执意要找个地方喝一盅去。我就依了他,就近去了忘情水酒楼。
我们边喝边聊。他叫赵盛昌,很大气的名字。他很健谈,我基本上是出两只耳朵,嘴巴除了嗯一声表示我在听外,主要作用是吃和喝。他一直在说的是他的女友阿莲。看来最初我是对阿莲误解了,他们的确是传统意义上的朋友。赵盛昌说:我第一次看到雪莲,就发觉了她那种独特的气质。也许是周围商业化的女性太多,她就显得特别珍贵。她并非多么漂亮,但有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使人一见到她,好像从污染得让人喘不上气来的城市走进了乡间田园,呼吸到了带着泥土味的清新空气。她这种特殊,大概根源就来自她那种对钱的漠视。我们都是在钱眼里摸爬滚打翻不出来的人,但我们却特别希望有个不在乎钱、不把你和钱绑在一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给男人一种高枕无忧的感觉。这样的女人让你心里有底,不至于弄不清她的感情是对你还是对你兜里的钱。很多有钱的男人都渴望有个红尘知己,可是很不幸,围绕在他们身边的多是些商业化女人,因此他们金屋藏娇,但藏的不是红尘知己,而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我很在乎雪莲,我不敢保证能对她忠贞不二,但我却真心实意希望她能做我的妻子,我特别在乎她,不容忍任何男人走近她。
可是,我一直在关注瓶中酒,赵盛昌只好把意思挑明了,说:你现在和雪莲住在一起,你不能对她动什么心思。
我一听非常生气,因为我以为赵盛昌请我是感谢我的救命之恩,没想到是警告我。我说要是早知道你是这意思,我绝对不喝你的酒。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把她看得比天高,实话说我还没放到眼里。嘴不饶人,第一印象就不怎么样。但说这话时,我却想起雪莲那天慌乱中敲我门时若隐若现的一双乳。
赵盛昌说你是个直爽人,我才直接跟你说。我请你,还有个意思。雪莲不肯搬出来,是因为她还信不过我,请你把我的意思说给她,劝她搬到我买的房子里。我已经买了一个多月了,闲在那里毫无用处,她又何必住那一间小房子?
我说这可以,她快些搬了,我也不用觉得天天别别扭扭的。
然后赵盛昌才打听我的情况。听说我是辞了机关工作下海,他大为惋惜。
我后来还是把赵盛昌托我的话基本完整地传达给了阿莲。一来我不能白喝他的酒,二来我也不反对有机会多和阿莲说说话。阿莲说:我对他总是有些拿不准,到底为什么我说不清,有时候,突然会有两手抓个空的感觉。
阿莲仿佛比我自己还确信我是个好人,对我几乎没有什么提防,甚至有时换衣服的时候也忘记关门。我觉得身体里有只猛兽在她对我失去戒心的时候一点一点醒来了。
天黑透了,华灯亮起来了,笑语和碰杯声响起来了。那不是我可接近的世界,那里更显出我心境的荒凉和空空的寂寞。我一直走,走到路灯昏暗处的公交车候车厅。那里有排长椅,虽然硬,但能够托住我疲倦的身体。躺下来,半闭着眼,能够看到天空的月亮。它是我从小就看着的月亮,是我在异乡唯一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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