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dsb1.jpg (38971 bytes)     白云饭店里的星星夜总会,在饭店大楼里要占一个层面,曲曲折折的走廊两侧都是一间间的KTV包房,当中有一个大厅,中间有座舞台,可演出娱乐节目和开奖等等,旁边有吧台,还有供客人坐的沙发。我是这个大厅的领班。那天晚上,我正在嘱咐小王去搬几箱罐装啤酒,只听得音乐响了起来。我知道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装表演又开始了。其实,这种所谓的时装表演,不过是穿得较少的模特儿的拙劣舞蹈表演罢了,哪里有什么时装。
    一队穿着轻薄的纱衣,让人可以很容易看见里面东西的模特儿,翩然飘进场内。陆陆续续从一间间包房里出来的看客,都是一方面给嗓子和耳朵一点休息,另一方面来看看模特儿的漂亮身材的。音乐湮没了我的声音,我只得厌烦地加大了嗓门说话。这时,站在我旁边、笑嘻嘻地面对着舞台的小刘拍拍我的肩膀,让我注意演出(他老是这副色迷迷的样子,对这种演出他可以说是百看不厌),说:“看!这个新来的野模长得还是蛮漂亮的!”
    我不耐烦地回过头瞟了一眼,马上认出了她眉毛上面的那一小条疤痕,她把一绺头发披在前面想遮住它,反而使它更为触目。这时她正穿着一件紧身马夹,脖子上挂着花环,下面穿着用一条条丝带做成的短短的“夏威夷草裙”,在舞台上扭来扭去。我威胁地用手指着小刘的鼻子说:“不许你叫她野模,她是我小学时的同学。”

    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学会了骑自行车。那时我已工作的哥哥买了一辆28口寸的高大的黑色自行车,每天他下班回家后我都把这辆车推到弄堂里去练习。不久我就学会了,我坐在这辆高大崭新的自行车上,在弄堂里兜着圈子,在拐弯处慢慢地显示着我的车技,神气活现得就像一只马戏团里表演骑自行车的猴子。周围的孩子都羡慕得要命,都想跟我借车来骑,全给我拒绝了。
    陈娜自然也想骑,在她反复央求下,我终于答应了。但她那时还不够高,坐在自行车座上脚还够不到踏板。于是她先试着用左脚踏在左边的踏板上,用右脚在地面上一点,然后滑行一段。熟练之后,她就试着用右脚穿过三角架中间的空档踩在右边的踏板上,站在车上一拐一拐地骑。她试了好几天都不成功,有一天她终于成功了,在弄堂里照这样子居然骑行了好一段路,我和几个小孩子兴奋极了,都追着她在她旁边跳啊叫啊,喊着“要摔下来了,要摔下来了”,吓唬着她,她分了心,把手一歪,车就真的倒了。平时我都是为她扶着车的,这回正好没有,不巧的是地上有一些碎石子,她摔倒后就把眉毛上面的地方给划破了,出了血。她大哭起来,我们吓坏了,她爸爸赶忙把她送到医院,伤口缝了两针,她父母并没有责怪我,因为这并不全是我的错。倒是我的父母,把我大骂了一顿。自行车上给擦掉了两块漆皮,我哥哥心疼得要命,以后就不把车借给我骑了。
    陈娜脸上的伤不久就好了,她仍和以前一样顽皮,直到她开始长成大姑娘,开始意识到自己要装模作样做女人的时候。这条小疤并不起眼,又没有伤及她的眉毛,不能说是破了相。她小时候对它一点也不在乎,但到她长大注意起容貌来的时候,对这条疤就越来越耿耿于怀起来。也许她长得太漂亮了,而这条疤又是她身上最明显的缺点,于是成了她的眼中之钉、肉中之刺。她开始慢慢地把造成这条疤的责任一点一点地转移到我的身上;最后,就似乎全是我的错了。
    下午一、二点钟,我下了夜班正在睡觉,我老妈进来把我摇醒。我最讨厌有人在我睡觉时把我吵醒,怒气冲冲地问:“做什么?”
    我妈说:“你老同学沈昌的妈妈来了。”
    “沈昌的妈妈?”我只得压下火气,和睡意挣扎着想穿上衣服起来,没想到沈昌的妈妈已经走进来了。
    “没事,吴晓培,你躺着,我不过是有几句话要跟你说。”沈昌的妈妈是一个瘦小偏黑的50多岁的女人。在我那间光线不好的小屋里坐定后,我看她眼泡有点浮肿,眼睛周围也有一圈黑色。
    “沈昌住院了。”她说。
    “是吗?”我说,“我上次去瑞鑫买一包烟,看见他还是老样子,还是蛮好的。”瑞鑫是沈昌家楼下的一家烟纸店,沈昌平时闲着无事,就常在那家店里,义务帮一些小忙。
    “是啊,”他妈妈叹气说,“他看上去还是老样子,可实际上这几年越来越不好了。住医院也没有用,费用也很大,所以还是呆在家里,这一次真的是不行了……”她说着,呜咽起来,从口袋里掏摸出一块很小的手绢,抵在鼻子下面。
    “医生说他……大概过不了今年了。”她费了好大的劲才说出来。
    “什么?!”我目瞪口呆。我知道沈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知道他活不长。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这天会在其他和他同年的人正处在盛年的时候突然到来。
    “他也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沈昌的妈妈继续说,“这几天我在医院陪他,他说,他常想起小时候的事,想起在一起玩的小朋友,有你,还有陈娜……他说他很想见见你们。”
    我说:“我一定去,明天我休息,明天我就去看他。你把医院名字,还有床位号码告诉我。”
    时装表演结束后,我去等在模特儿更衣室的外面。过了一会儿,陈娜出来了,她一眼就看见了我,但她假装没有,照直往前走。
    “陈娜!”我喊。
    “是你,吴晓培!”她说,“你不是在华亭宾馆工作,怎么到这里来了?”
    “你不是在仙乐公司的时装模特队?”
    “是的,演出机会太少,只能出来赚点外快。”
    我请她在下面的酒吧坐一会,她同意了,但是说只能坐一会儿,因为她还要赶下面一场的演出。和她分手有三年多了,这是我第一次和她见面,我们能这样坐下平静地说话,我既感到意外,也感到高兴。
    “你还记得沈昌吗?”我问。
    她想了一想,笑了起来,说:“就是那个有心脏病的小矮子吗?当然记得,他怎么了?”
    “他快死了,”我沉着脸说,“他妈妈说他很想见见老同学,包括你。”
    “哦,”她说,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看了看表,说,“我真的要迟到了,你把他的医院房间号码给我,我会去看他的。”
    我把地址写给了她,她就匆匆走了。

    在医院门外的摊贩那里,我买了一大串荔枝,又买了几枝菖兰。走进病房,我环视了几周,直到沈昌的妈妈对我招手,我才看见他。他的个头实在太小,太不起眼了。进中学以后,他就几乎没长高过,他的脸又黑又瘦,原来剃成小平头的头发多时不剃,已经长长了,耷拉在额头上。看到我,他笑了一笑。我看到他的眼里闪动着泪花。
    我的喉头也哽噎了。
    良久,我说:“前几天我看见陈娜了,她还说要来看你,她过来了么?”
    “还没有。”沈昌说。
    ……
    在我准备要走的时候,他说:“谢谢你来看我,在我一生中,你是对我最好的朋友。”在我一生中!他是知道自己快死了,只有知道自己快死的人,才有资格这样说话。
    对我最好的朋友!走在医院外面的人行道上,我一边走一边自嘲地咕哝着这几个字。最好的朋友!最近三四年里,我去看过他几次?我确实见过他几次,在去瑞鑫买东西时,或上、下班走过弄堂时,都是偶然碰见他,没有一次是特意去看他的。
    我上次看见他是什么时候?大概也有一年了吧?还是一年半?那次我去瑞鑫买烟,柜台后站的居然是沈昌。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没人会雇像他这样的人做服务员的。
    他说:“我闲着也没事,来这里帮帮忙。”
    我说:“他们给不给工资?”
    他不好意思似的瞟了一眼在哄孩子睡觉的老板娘,说:“我是来玩玩的,哪里能拿什么工资!你说你要什么,我来给你拿。”
    我说我要一包云烟,正好柜台里的云烟都卖完了,他就搬了一只凳子站在上面,到一个高高的货架上去拿。装云烟的一只纸板箱放在货架顶上,个子只有十岁孩子这么高的沈昌踮起脚来才够得到,他双手举着那只纸箱,袖子褪下露出两条纤细的手臂,这只箱子对我们来说不重,他拿着却在头顶摇摇晃晃的。我真想对他喊我不要什么云烟了,或者跳过柜台去帮他一把,或是给那个该死的只顾哄孩子睡觉,连看也不看沈昌一眼的老板娘一记耳光。但我的喉咙哽住了,我的脚仿佛陷在了流沙里,于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装作很厌烦的样子抽着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支香烟。
    终于他把烟取下来了,额角上都沁出了细细的汗珠。付了钱,他说:“有空到我家来玩啊!”我咕哝着答应了一声,就赶忙逃走了。我不能多看他。他会让我郁郁不乐,愤愤不平,他会让我诅咒造物的不公,后来我就不去瑞鑫买东西了,我情愿多走5分钟,到另一家烟纸店去买烟。

    唉,我不知道,我为自己辩解说。要是我早知道他还没有多少日子好活的话,我就会多去看他几次。这些年我都在做些什么?除了上班,就是闷闷地睡觉、看无聊的录像、和一班并不真正要好的朋友打麻将。为什么我甚至就不能在一年里拨出两三个钟头,去看他一次?一年有多少个钟头,有多少个钟头给我刷牙刷掉、洗脸洗掉,两三个钟头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我,也许还有陈娜,是他仅有的朋友,而我们又算是什么样的朋友?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每年抽出两三个钟头,使他在这个世上的短暂生命,变得快乐一些?
    我决定在他死之前,要常去看他,要给他一些快乐。他是个没用的人,可他还曾试过对人有用,可是我呢?我长得比他漂亮、高大、健壮,我为别人做过什么吗?
    这以后,我就常去医院看他。陈娜一直没去。
    后来他又搬回了家里,医生跟他妈妈说,他的情况已不可能改善,继续住在医院里也没有意思,徒然多花一笔住院费。沈昌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正式工作,因此不可能享受公费医疗。因他久病,家里经济也正有些紧张,于是决定还是搬回去,因为近,我几乎每天下班后都要到他家去看看。

    我和沈昌、陈娜都一个年龄,小时候都住同一条弄堂,在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级里念书。我们三个常在一块玩,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那时候的小学生都是就近入学的,班里的同学都是附近几条弄堂里的孩子。我是班里个头最大、最有发言权的男孩子,瘦小懦弱的沈昌理所当然地把我视作他的保护人。我常常带着轻蔑的同情看着其他的男孩子捉弄他,直到我觉得实在太过分时才出来帮他一把,他为此对我感激涕零。
现在我回想起来,常常觉得孩子其实并没有什么天生的纯真善良。他们其实是最残忍的欺负弱者的动物,想想我们那时用石头砸死或用绳子吊死的那些无辜野猫吧。
    我们的小学在老城区,外面的街道还是用一块块大鹅卵石铺成的。上学前和放学后,我们就常常在这样的街道上追逐嬉闹。因为沈昌的病弱,最小的孩子也可以欺负他。他们常会抢了他的书包,把它在空中抛来抛去玩耍,把里面的东西都弄得一塌糊涂,铅笔芯都折断,橡皮也丢失,等等。沈昌一开始还去追赶他们,结果滑了一跤,在鹅卵石上把下巴都磕破了。后来书包再给他们抢去,他就只能好脾气地看着他们嘻嘻地笑,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些我一般都不管,有些太过分的恶作剧,我就要管管了。比如夏天学校里有沙滤水吃时,有几个大孩子会像捉小鸡那样架住沈昌,把他架到水喷得最急、最高的沙滤水喷嘴那里,设法把那水柱喷进他的鼻子,使他咳呛不止:这种太出格的事情,我就要出手阻止了。
    陈娜那时个头并不高,是班里最顽皮的女孩子,她当然要和最大的男孩子玩。但她在外面并不和我们在一起,那是要惹同学笑话的,于是放学后,我和沈昌就常一起到她家去。那时沈昌老是跟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不会欺负他(或者说不屑欺负他),而万一有别人欺负他,有我在跟前也好为他解围。就这样,我们居然成了一个“三人帮”。
    我们那时常在一起玩男孩子玩的游戏,如打弹子、弹橡皮筋、玩豆腐格子、汽水瓶盖子,甚至斗鸡(即把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单腿跳着用架起的腿的膝盖攻击对方),当然,沈昌是不能参与斗鸡的游戏的。
    陈娜的家里比较大,我们常到她家里打蜡(这在当时是一种奢侈)的宽阔地板上玩这些游戏。沈昌在体力上和我们无法比,他从小就骨瘦如柴,人也比我们矮一大截。他是一个自然的次品:生下时,他就有先天性室缺,也就是说他的左心室和右心室之间有一个小小的洞,部分静脉血和动脉血混在了一起,使他的全身永远得不到和正常人得到的一样多的氧。当然,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小时候我们并不懂他生的是什么病。
    陈娜并不特别喜欢欺负沈昌,只是有时候要捉弄捉弄他。但沈昌也不老实,常常喜欢戏弄陈娜,然后遭到陈娜狠狠的报复。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做作业,他趁陈娜转身时,把在马路上捡到的,打了杀虫药水后从梧桐树上掉下的两条毛毛虫放在了陈娜的铅笔盒子里。过一会陈娜翻开铅笔盒要取橡皮,差点就捏住了那两条嫩绿的,身上竖起一撮一撮硬毛的刺毛虫。陈娜惊得尖声大叫,然后她看到了沈昌笑得眼泪都出来的样子,就抓住他的衣服领子把他从座位上拎起来,沈昌还在“咯咯”地笑着;陈娜用脚狠狠地踢他的屁股,好像要把他的骨头都要踢断,沈昌被她踢得又是笑又是叫又是讨饶,气都喘不过来。
    还有一次,连我也觉得沈昌罪有应得,他从家里带来了一条小黄鳝,趁陈娜聚精会神地趴在地上打弹子时,一下子丢进了她的领子里。陈娜只觉得一条凉冰冰、滑溜溜的东西在她全身乱窜,吓得她手足无措,最后逃到卫生间里,把衣服脱了才捉出来。这回陈娜可真的生气了,她把沈昌推倒在地,骑在他身上掐他的脖子,沈昌用手拼命想把她的手拨开但是拨不开,直到脸色发青。我连忙把陈娜拖了下来,沈昌两手捂着脖子,脸色由青转白好久爬不起来,陈娜吓坏了,紧紧抓着我的手臂,我也吓坏了但强作镇静,过了大约有十分钟沈昌才缓过气来,不久又有说有笑的了,他们两人似乎都从中得到一种变态的快感。

    那天晚上我碰见陈娜以后,我又约她见过几次面。当然,我们谈的都是一般朋友间的一般情况,除了有一次我问她,做了模特儿以后她是否开心。她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可以很想做一件事情,但等他真的做成了,滋味跟他原来想象的又并不相同。”
    我又问她和那个台湾的陈老板怎么样了,她说已经分手了。我也没有细问,我还问她为什么不去看沈昌,她说她感到害怕,她害怕看到一个过去熟悉的和自己同年龄的人不久就要死去。
    我说我陪她去。她是真的害怕。进房间时她拉住我的袖管。坐定后,她和沈昌也没有什么好多谈的。毕竟,他们已有好几年没见面了,说什么呢?难道说孩子时的那些傻事吗?

    进中学后开始我们还常在一块玩,后来就渐渐疏远了。刚进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似乎都要经过这一压抑和异性来往的欲望的阶段。男孩子要是和女孩子来往,就会受到同学的嘲笑。然后陈娜家就搬走了,之后的几年里我一直没见过她。她甚至没有给我留一个地址。
    中学毕业后,我没考取大学,就在宾馆里找了一份工作。一次我偶然去一个女同学家拿什么东西,在那里碰见了陈娜。我没料到,儿时在一起顽皮的假小子,会长得这么颀长美丽。而我,据那位女同学后来告诉我说,在她的眼里也是“高大英俊”。我们马上坠入了情网,有什么比两个青梅竹马的青年男女陷入爱情更美好的事情呢?
    我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那时,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我们都是在一起度过的。我的朋友都很恼火,说我“重色轻友”。下班后,我和她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电影,然后我陪着她逛街,看漂亮的橱窗……我们并没有多少钱,眼界却又蛮高,买一两件时髦的衣服,去一两次迪斯科,一个月的工资,一下子就用完了。
    于是我们就窝在家里,听音乐,看电视,说情话,偷偷地做爱……在这种完全的相互占有中,我们都感觉很幸福。我和我的朋友都疏远了,她也和她的朋友都疏远了,我要求她完全为我所有,她也高兴地顺从了。我甚至嫉妒她去女朋友那里聊天,更不用说和其他男人来往了。
    后来,一切就慢慢地变了。人生中的一切快乐似乎都不能持久,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陈娜有时突然会变得闷闷不乐。以前她很快活地和我一起做的事情,现在突然已经不能使她快活了。有时她刚高高兴兴地到我这里,会突然烦躁起来,然后说马上要到某个朋友那里去。如果我不让她去,她就会和我生气。
    我们开始常常吵架,关起门来激烈地吵,这时我妈就会来敲门,让我们不要吵,或是吵得轻一些。然后我们就会和好,热烈地做爱,但这种和好来得越来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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