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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利用参与大型连环画册《丁丁历险记》一书的编辑、出版等工作的便利条件,伙同他人盗印该书牟利。昨天,他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检察机关公诉至东城区法院。 2001年6月至7月间,钟某利用其在出版社参与《丁丁历险记》一书的制作、编辑、策划、宣传、营销等工作的便利条件,盗拷该画册光盘50余张,交给苏某等人联系、运作书籍的印刷和装订,共盗印该书5000余套,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70余万元,书籍装订成册后部分被销售。 检察机关认为,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书,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该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曾小华 易大庆)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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