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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不要滥用"最佳"的招牌

 
  作者:谢志伟

  想必时下的读书人都有一种体会,凡进书店买书时都会显得小心翼翼。倒不是担心书商宰你一刀,目前的书都是明码实价,不必货比三家,而是盗版书和注水书的大行其道,令人防不胜防。不过,如今却有一些正版图书,选购起来也让人格外费劲,不知何去何从。

  前几天,受朋友之托帮他购买短篇小说,然而,站在书店的柜台前,却着实让人犯了难。摆在笔者面前的,有两种被命名为"中国最佳"的短篇小说。一种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001年中国最佳短篇小说》,另一种是漓江出版社出版的《2001中国年度最佳短篇小说》。起初以为二书内容可能大致雷同,道理很简单,既然是同一年度的"中国最佳",自然不会有过多差异。可是,仔细浏览了一下二书的目录,却发现完全不是那回事。

  首先是收录的短篇小说篇数不同。春风社的"中国最佳"收录了十八篇,漓江社的则有二十篇,比前者多出两篇。这原本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倘若一个只收了十篇,另一个则收了三十篇,那才叫不正常。不过,真正让人无法适从的是两书内容上的"风马牛不相及"。按理说大家都在用"中国最佳"这一头衔,入选作者及其文章篇目应该大体接近吻合,实则不然。两相对照,让人看出一个奇怪的反常,那就是两种"最佳"中只有两篇文章是相同的,一篇是《拉车人车小民的日常生活》(作者陈武),另一篇是《酒肆》(作者徐岩),其余的则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涉。

  同戴一顶冠冕堂皇的"中国最佳"帽子却表现出如此悬殊的差别,究竟是没把"中国最佳"当回事,还是编选者的遴选标准抑或审美尺度出了问题,不得而知。如果按照他们既定并已成事实的评判结果,给读者得出的一个印象是,偌大一个中国,2001年真正只诞生了两篇最佳短篇小说,否则,又怎么可能产生如此面目全非、混乱不堪的"中国最佳"局面。再说,"最佳"本身无疑有量的限制,即便放宽评审标准,一年之内在同一领域也不可能产生这么多的"最佳"(我指的是倘将两家出版社端出的"菜"合成一道"大餐"而言)。

  其实,稍有一点文字常识的人,都不难掂量出"中国最佳"所蕴含的分量,也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使得这一荣誉名衔被一些出版社争先恐后地用来充当"金字招牌",诱使不明底细的读者乖乖地解开荷囊。事实上,荣幸跻身"中国最佳"队列的又何止短篇小说。只要你稍加留意,打着"中国最佳"

  旗号招摇过市的足以让人目不暇接,其中有所谓的最佳长篇小说、最佳诗歌、最佳散文、最佳杂文、最佳童话、最佳随笔、最佳报告文学、最佳网络文学等,甚至连中学生作文、小学生作文、幽默、漫画、卡通等也都先后戴上了"最佳"的桂冠。

  由于"中国最佳"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并享有良好的公众信服力,换句话说,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读者的品位及决定读者的取舍方向,因此,它不应沦为什么人都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某种商业"标签"。而出版社自封的"最佳",作为"一家之言",本不代表他人所见,如今却要把它当成一种宣传攻势乃至盈利的"幌子"推向市场,这样一种偷天换日的戏法,其实充满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讽刺意味。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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