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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约 历史有多种多样的隐秘开端。但任何一个开端都是微不足道的。为了赋予这卑微的开端以意义,统治者总要隆重地举行某种仪式。在这个仪式中,书写者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历史要通过他的手,把开端的卑微记忆抹去,将一种宏大价值镌刻在事件上。也就是说,由于历史和权力的介入,书写这种反遗忘的行为,突然变成了遗忘的加速器。 所以,书写一开始就带有权力的印记。 不妨将书写活动的精神性内涵暂且搁置起来,把它看作人类诸多活动(如体力劳动、体育竞技、手工制作、工业生产等等)之一种。这样,我们就可能会有许多更有趣的发现,比如,工具是怎样改变着人的。 对于这个问题,什克洛夫斯基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他说:“工具不仅使人的手臂延长,而且还在人的身上获得延伸。”他举例说,“盲人的触觉延伸到他探路手杖的末端”,“机枪手和低音提琴手是他们手中工具的延伸”,“司机的变化与汽车马力的大小相应”;他还援引了《战争与和平》中一个生动的细节,描述一位胆小、不起眼的士兵图申是如何置身于他那门大炮所创造的幻觉之中的,“他把自己想像成一个体格魁梧、力大无比、双手举着炮弹向法国人掷去的伟男子。”最后,什克洛夫斯基干脆宣布:“物改变着人。”他还提醒我们:“人怎样对待物,物就怎样回敬人。”关于物是如何改变着人这个主题,罗兰·巴尔特的分析可谓不厌其烦。但令人不满的是,我们似乎很少看到他们对于书写工具与人的关系的描述。真正的原因是他们都死得太早了,死于个人书写的钢笔与打字机时代,而没能赶上书写的电脑时代。 工具与人的关系真是一言难尽。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人创造了工具,利用了工具,其实,事情可能正好相反。工具一旦获得存在,便像人一样获得了自身的意识,它似乎不满足于单纯受支配的地位。在与人的争斗之中,谁能说它没有赢得自己的胜利?它使用了人,并改造了人的意识。刻刀与竹简;毛笔与丝帛类自然织物、呈现出纤维状的宣纸(对应的是西方的鹅毛笔与羊皮纸);钢笔与平滑的现代纸张;电脑与磁盘——在书写工具的变迁里,隐藏着书写精神嬗变的惊人秘密。 【刻刀与竹简】 由于材料的不可浪费性、书写运动的艰难程度,对应的是一个以纪录重大历史事件为主要特征的书写时代。书写不是个人一时冲动作用下的结果;书写活动的真正主体不是个人,而是历史。这种书写,最为有效地运用历史理性,遏制、埋葬了书写者的个人英雄主义的冲动。 忠实于历史,是史官(太史)书写的最高道德准则。个人对于历史的抱怨和非议,只能被压缩到最低限度,近似于一声微弱的嘀咕,只有精明的人才可能察觉。“春秋笔法”、“微言大义”的书写美学,与其说是对书写者个人智慧的奖赏,不如说是对这种智慧的规训和限制。左丘明,这个史官时代的英雄,其肉身形象是一个面目严峻的瞎子;司马迁则更为悲惨,由于他的与史官身份不符的过度膨胀的诗情,他被阉割了。这种肉身的阉割,指示的是权力、历史理性对于个人诗情的阉割。 可以说,刻刀与竹简标识了一个书写的镌刻时代。历史在这里镌刻着它权力的诗篇。字字千钧,一言九鼎,是镌刻时代书写的最高美学风格,也是历史的最高美学境界。在刀(权力)像笔一样诗意书写的年代,供人书写的笔就相应地转变为刀。在“刀笔吏”(指那些笔法如刀、令人畏惧的人)这个称呼里,“刀”、“笔”、“吏”这三个字奇妙地融为一体,不是一种修饰关系,而是一种互为诠释的并列关系。我们发现,书写的人终于变成了他手中的刀(“是匕首,是投枪”)。书写者对于历史、权力的体验,就是竹简对于刻刀的体验。刻刀一笔一笔地凿进、掏挖,在书写者的肉体上镌刻下它的痕迹和咒语。 【毛笔与丝帛、宣纸】 毛笔与丝帛、宣纸开创的是一个书写的浸染时代。当权力泛滥成一种无孔不入的文化形态之后,刻刀竹简的残酷书写就转化为一种毛笔宣纸的轻盈书写。墨迹对于丝帛、宣纸的浸染,就是“文化”对于个人意识的渗透和浸泡(如同米歇尔·福柯所揭示的那样,“浸泡法”这种针对“癫狂”的治疗法,帮助文明、理性治疗驯化了大量“癫狂者”)。文化像墨水一样,极易渗透一切网状组织。中国文化的阴性特质,最大程度地体现了“水”的力量。 进入毛笔时代,中国文化的高潮降临了。帝国的皇帝们在黄绢上题写圣旨。有责任感的士大夫们,忙于在他们散发出兽皮和檀香气味的书房里挑灯夜书,连篇累牍地对圣旨作出回应。将责任感埋在心里、假装喝酒的诗人们,哀怨地、孤愤地挥动笔墨,他们的手指经常进入一种痉挛状态。 就连农民的孩子也忙于在田间地头练习涂鸦,以图有朝一日进入权力的书写序列——然而,孩子们的理想经常受挫。要知道,毛笔这种工具及其背后的一整套书写法则,可不是那么容易掌握的。 罗兰·巴尔特在参观了东方的文具店,领略了毛笔书写的神奇(对于西方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神奇的书写更能吓住他们的了)之后,用一种穷孩子羡慕别人家的饼的语气说:“(毛笔)它有自己的一套动作,就像手指那样……毛笔能够滑动,拐弯,提起来……这种笔具有手的那种人体的、圆润的灵活性。”他由此抱怨,“我们(西方)的古老的钢笔却只知道滞涩和流畅,并且在纸上总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移动。”在这位西方人的眼中,毛笔书写是一种多么诗意的书写啊,而这也正是我们最引以为荣的:中国艺术精神。诗化人生。 但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罗兰·巴尔特的这个发现中,有一处关键性的错误。“这种笔具有手的那种人体的、圆润的灵活性”,在我看来,事情恰恰相反。没错,毛笔是柔软的,它的锋毫甚至比人的手指还柔软,对于纸张的触觉也比手指更为敏感——问题在于,任何一个练习过毛笔的人都知道,一旦你抓住一枝毛笔,准备在铺开的纸张上书写了,你的手就进入一种紧张的状态,手腕在打抖,手指也一下僵硬了,几乎不听使唤;整个小臂以下仿佛变成一根僵硬的棍子,而柔软的毛笔笔尖也仿佛变成了棍子的尖端,落在纸上的笔触好像是棍子的乱捅乱划,完全失去控制——怎么回事?是什么使得我如此笨拙?是什么吓住了我? 只有那些经过长期刻苦训练的人,才可能把握住这种书写,才不致于在这种书写工具面前丧失自信心。他们铺毫抽锋,收纵自如,变化无穷;他们手指轻捏,手腕轻轻颤动,多么富有弹性。仿佛有一股源源不断的气从他们体内涌出,被他们逼到笔端,在那里变成液体洒落。他们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这近似于一个秘密! 只有悉心揣摩中国书法的“美学思想”,才可能揭开这个秘密。宗白华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考察了毛笔书写三个重要方面:用笔,结构,章法。首先是用笔。“用笔有中锋、侧锋、藏锋、出锋、方笔、圆笔、轻重、疾徐等等区别”;光会用笔还远远不够,如果对于字的结构没有心得,就只会用“呆笔”。“字的结构,又称布白,因字由点画连贯穿插而成,点画的空白处也是字的组成部分,虚实相生,才完成一个艺术品。空白处应当计算在一个字的造型内,空白要分布适当,和笔画具同等的艺术价值。”想想看,一个缺乏悟性的傻瓜,怎么能捕捉这种“飞白”呢?更别说章法了。章法是字的个体结构原则在一幅整篇中的扩张,宗氏援引张绅阐释王羲之《兰亭序》的话来说:“自‘永’字至‘文’字,笔意顾盼,朝向偃仰,阴阳起伏,笔笔不断,人不能也。”宗白华指出,《兰亭》“全篇中有十八个‘之’字,每个结体不同,神态各异,暗示着变化,却又贯穿和联系着全篇。”——多么深不可测的美学,对于那些心智和手腕一样笨拙的人来说,这是多么残酷的羞辱和打击!毛笔的法则,与阴谋(做人、玩弄权术)的法则惊人地相似;对这套法则的操练,类似于一种阴谋的操练。一个五岁的小孩,一旦开始接受启蒙,首先就要接受这种复杂书写的训练。正襟危坐,意沉丹田,悬肘,虚拳……为了使他颤抖的小手维持平衡,还要在拳头的虚口处放置一只装满水的小酒杯。小酒杯里的水如果洒出来了,他就要受到训戒。“欲下先上,欲右故左,欲提故挫……”他口里念念有词。如果他一下忘了,想下就下想右就右,他的手心就可能要受疼了。在他漫长的学习、受惩过程之中,他终于成熟了,终于克服了对他手中的毛笔的恐惧,消除了同它的对立,与它建立起一种默契的关系。他成功了,毛笔也成功了。他终于变成一杆毛笔,韬光养晦、进退有度、虚实相生地书写。毛笔顺着他的手臂延伸,一直占据了他的内心。 【金属笔与道林纸】 19世纪中期,西方用金属笔取代了鹅管笔。19世纪后期,钢笔传入中国。那些急于炫耀西方文明的传教士,像变戏法的那样溜进古老帝国的皇宫,像变戏法的那样,掏出各色各样古怪的小玩意。王室的孩子们一下子给迷住了(末代皇帝溥仪,一直把钢笔挂在胸前,带进了集中营)。 传教士为他们示范自来水笔的用法,还有光滑的道林纸。那些苦于练书的王室子弟们,兴奋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钢笔攻占了皇宫,攻占了贵族书房,攻占了大学……毛笔的帝国遭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震惊打击,仿佛一位自以为是的没落贵族,碰到了一个自以为是的街头市民。这次相遇,在毛笔的心中勾起一种夹杂着轻蔑与羡慕的混乱的情感反应。毛笔陷入了焦虑之中。 在19世纪中叶的西方,钢笔对于鹅毛笔的冲击,就是平民精神对于贵族心态的冲击,实用主义对于唯美主义、形而上学的冲击。但这种冲击在强度上远远不如钢笔对于中国毛笔的冲击那么剧烈。在钢笔面前,西方惯于使用鹅毛笔的贵族,比中国使用毛笔的农民都更快地戒掉了旧习惯。 原因可能在于,钢笔与鹅毛笔(又称鹅管笔)之间的断裂,远远不如与中国毛笔的断裂那么大。鹅毛笔,这个名字总是引起我们的误解,以为它跟我们的毛笔差不多,是用鹅毛来书写的:其实,它的笔尖是坚硬的鹅管,鹅毛只不过是飘拂其上的一种装饰品罢了。钢笔对于鹅毛笔的改进,更多的是一种吸水技术上的改进(顺便扯下了那根华而不实的羽毛),而不导致书写法则上的颠覆。 对于我们的毛笔来说,钢笔的出现带来了一系列的颠覆。首先是书写的外部条件的改变。钢笔可以随身携带,随时抽出来使用,随便把纸垫在哪儿都可以书写;也就是说,它对于书写的外部条件并不特别讲究,也不对人的书写姿势提出必然的要求。而毛笔则苛刻得多,笔、墨、纸、砚这一整套书写材料不利于随身携带,而且,这种书写要求的是一间书房(最低限度是一张书桌)。灵活、方便、亲切,钢笔以一种实用主义原则的优越性诱惑着毛笔,同时又引起了它的不适。相应地,书写的姿势也受到巨大的冲击。那种像练武一样拉开阵势、吐纳收纵的姿势,显得多余。钢笔更欢迎一种朴素、随意、直接的心态。最重要的是,毛笔苦心经营的一套复杂书写法则,几乎遭到了破产的命运。除了那些用毛笔的心态运用钢笔、故意地为自己的书写制造许多障碍的人(“书家风范”的追求者),大概没有多少人会在钢笔面前,感到多少规则和程式的压制。 钢笔在光滑的纸上轻快地前进,将我们带入一个书写的滑动时代,或者就叫做书写的实用主义时代。滑动带来了速度,带来了效率,大大拓宽了书写的现实空间。在那些细密的表格、文件、现代合同(区别于毛笔郑重签署的地契、房契之类的农业文明的“契约”)的空白处,钢笔如鱼得水般轻快地移动,找到了它最合适的文本载体。而一个带有近代资本主义气息(与电脑所创造的后工业文明时代不同)的年代,也在钢笔里找到了它表现速度的最佳形式。与电脑相比,这是一种有分寸的速度,既自由,又表现出节制。 遗憾的是,钢笔的这种令人愉快的理性、民主精神,在我们的毛笔国度其实并未受到真正的礼遇。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文革”年代。在那个年代,有谁在耐心地使用钢笔呢?就连小学生都不理睬它了。似乎退出了历史舞台的毛笔,转瞬复辟了。 奇特的是,毛笔这种素来追求“虚静涵养”的工具,突然陷入了一种与其本性相悖的狂热状态,仿佛一位修心养性的君子,突然之间变成了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毛笔书写的大字报攻占了街头屋角,陷入暴力谵妄状态的文字符号,与漂亮迷人的毛笔书法奇异地结合在一起;那些毛笔练得好的人成了英雄。整个国家似乎在开展一次毛笔书法竞赛。在一个狂欢的年代,书写同暴力一起,变成一种不需要任何条件的即兴诗。这种“即兴诗”还有一个最极端的变体,就是咬破手指,直接用血书写。这种书写行为,要么是直接宣示暴力,要么是通过宣示“以暴抗暴”来摹仿暴力。它把珍贵的血变成供人任意挥洒的墨水,在这一点上,正与暴力的逻辑相同。 20世纪末叶的中国,电脑对于钢笔的冲击,其实就是钢笔对于毛笔的冲击的延伸。或者不如说,电脑自以为是在冲击着钢笔,其实,它更多的是在冲击着毛笔心态。许多年纪大的人,还在用握毛笔的方式握着钢笔,毛笔心态还试图左右钢笔;有人甚至发明了一种介于毛笔与钢笔之间的书写工具:橡皮笔尖的自来水笔,接着又有人将钢笔尖敲弯,美其名曰“书法笔”。就在人们绞尽脑汁地为毛笔招魂的时候,电脑出现了。在这讽刺性的巨大打击面前,书写的真正断裂开始了。恐怕只有到了未来新的工具冲击电脑的时代,我们才能看清,这次断裂到底制造了怎样的景观。 书写方式的断裂,仿佛是对书写精神断裂的摹仿。“断裂”地带永远笼罩着一种暧昧性,任何一种清晰的判断,在这里都面临失效。 【电脑与磁盘】 在人类的和我个人的电脑时代,我仿佛一只老鼠,一会儿用痉挛的爪子在键盘上狂奔一阵,一会儿停下来,在我幽暗的洞穴里灵魂出窍。每逢这样的时刻,我的电脑就在一边默默地看着我,似乎充满了怜悯。它仿佛一道理性的目光,提醒我:算了吧,还是回到我广阔的键盘上来吧——别让你的手指变僵了! 电脑将我躯体触觉的末端——手指,带入快乐的舞蹈;将我的视觉系统,带入在纷繁图像簇拥下的快乐舞蹈。电脑似乎将我的书写引入一个梦幻的空间。然而,这个梦幻空间的真正主人,并非通常意义上“梦幻”的源泉——个人激情和诗意想像,而是理性(我们时代最大的英雄),以数码、编程技术展示出来的科学理性、工具理性。一个用电脑用得入迷的书写者,他以为是自己在使用电脑,其实是电脑在使用他;他以为是自己在向电脑发布命令,其实,他只不过是在那些早已编好的命令之中作出选择而已。他的命运可能是:最后,他的肉体变成了电脑的一个零件,而他的大脑则变成一套电脑编程。 如果说,操持刻刀、毛笔之类书写工具的手,真正的主人往往不是个人而是历史与权力、文化与暴力,那么,电脑时代的书写,就是理性之手的书写。并且,正如历史、权力经常变成一种类似于“诗意”的书写一样,理性(科技、工具、实用理性)也正在创造它自身的诗意书写。 在我幽暗的洞穴里,在想像之中,我不知疲倦地搬弄着那些各具魔力的书写工具。我抓住这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就像抓住火星人的玩具。我与它们欢乐地私语,却召来了世世代代死于书写的幽灵。 书写,这个伤感的名词,这个欢乐的动词,拽住了我,将我拖进它所编织的暗影幽灵的序列……“书写”的欲望——混合着记忆的焦虑、遗忘的幸福——似乎为我带来一种受虐般的快感。唯一的言辞,就是欢乐而绝望的魔鬼的言辞:写,残酷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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