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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意]恩贝托.埃柯 我想与你们探讨的是语言的通用性问题。这既是科学界广泛争论的古老梦想,也是从欧洲角度研究文化行为的人类学所投下的一笔赌注。 我觉得民族特性是建立在被视为研究精神(神圣的)过程的最普遍、最空想、最神圣的科学之中的。所以,文化人类学便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个学派为什么会建立在法国,而不在英国呢? 我觉得我们正面临,并且越来越面临着一个双重的矛盾。一方面,在这个计划中,有人们称之为"文化归属"的东西,而且通过多种定义来确定的。对于欧洲来说,第三个千年的前景,并不是美国式的熔炉--况且永远也无法实现。美国多种族社会的典型特征,就在于它是一个熔炉。在那里的中国人生活在一个区,犹太人在另一个区,波兰人则在另外一个区。可以想象,他们不会像巴尔干半岛上的人那样相互厮杀。除了某个时期的洛杉矶和芝加哥以外,他们几乎能以一种相当平静的方式生活。这意味着在我们的大陆上第三个千年的目标是:差别共存与相互尊重。昨天读了一本小册子,类似于《我知道什么?》,谈的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这个词常使我感到困惑。因为尽管人们把我看成一个后现代主义作者,但是我从未能够确切地理解它的含义。后现代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不在于减少差别而是在于更多地发现差别。人们发现的差别越多,能够承认和尊重的差别越多,就能生活得更好,就能更好地相聚在一种相互理解的氛围之中。因此,欧洲面临的不仅仅是对现存差别的承认。我认为,五十年后的欧洲将成为一个有多种肤色并存的大陆。在那儿,十年前在波兰出现的要不要建立清真寺之类的小问题将成为过去。欧洲将出现为数众多的清真寺。同样也会出现新的移植。我不知道会不会出现佛化的新教、独断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者的自由主义、东正派的耶稣教义以及穆斯林的芳济各会等等。新时代的哲学形式虽然现在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应该充分地重视它。我们在2000年的任务是做好接受任何差别的准备。因此,对于文化归属的第一个矛盾,似乎是人们正在与科学家们一直梦寐以求的统一方向背道而驰。这样,对于科学家来说,就有了一个同样艰巨的工作要做。因为承认差别就意味着要解释它的存在。当具有一定的伪善、一定的道德以及一定的良心自责的白人,由于"白人的负担"(whiteman bur -den),在一定的时候佯装出这些差别似乎不存在的时候,我们在巴黎,在埃利。维埃泽尔所主持的国际文化学院倡议编写了一本教材。它本来该是一本对全世界儿童进行宽容教育的教材。大家工作了几年,结果发现这是做不到的;虽然在每个国家都找到了准备出版这本教材的发行者,但我们觉得无法用一种统一的语言对全世界的孩子们说话。比如说,要给一个新几内亚的孩子解释燔祭的意思:可他连地中海或欧洲都不知道。考虑到不管是中国的、阿拉伯的、法国的还是德国的教师,都会或多或少地知道一些文化常识,我们曾决定给教师们编写一本这样的书。但即使是教师,我们发现给他们举例也很困难。因为例子随着文化和国别的变化而变化。最后,大家想出了一个基本办法。即在因特网上设立一个网站,投下所谓的"诱饵"。 有人说,进行这种类型的尝试是必要的。现在我们就等待你们的反应了。这将成为一个真正开放性的网站,因为不久就轮到新几内亚的教师告诉我们:"我们已经用这些成果去尝试,孩了们像这样回答了……" 总而言之,我们遇到的问题之一是词语的选择。我们不能谈种族主义,也不能拒绝种族主义。因为我们如果使用"种族主义"这个词,就得给种族主义下个定义,否则是很危险的。我们删去了"宽容"这个同,因为在某些语言中"宽容"有一种否定意义--人们容忍的是他所不喜欢的。最后我们用厂接受多样化、接受差别诸如此类的话。虽然这在法语中会令人想起"差别万岁"。但说到底,这是个文化归属的问题。由此,我们发现要找到国际性公式是何等的艰难啊! 我们应该给孩子解释的而且是我们已经发现的第一件事是:第一,差别是存在的,必须强调差别;第二,承认和忍受差别没有丝毫坏处。当然,就我本人而言,我觉得来自不同文化氛围的人气味是难闻的。就像我对十他们来说也有气味一样。夏天,坐在一列欧洲火车上的时候,我从气味上闻出了美国人,因为他们吃的、喝的与我们的不同;他们出汗时有一种不同的气味,我能辨认出这种差别。惟一不会令我不适的气味则是我本人的气味。这一点很奇怪,也应该教给孩子们。一旦我们具有连烦恼的事都能接受这样的精神状态,我们的日子就能过得更好。 第一个矛盾:矛盾的存在使得人们趋向于文化归属的多样化。每个人不仅继续从属于一定的民族种族群落,而且越来越从属、越来越强调他们不同的文化归属。诸如作为集邮者、法国人、异性恋者、男人等等。如果科学,尤其是硬科学有了目标,那么这个目标就是要帮助差别教育。 另一方面,我发现科学中普遍存在着矛盾。不仅指以确定一种通用语言为目标的自然科学--这是显而易见的,物理语言、数学语言以及分类学语言都是通用语言;只要进入科学领域,不管对于中国人还是对于非洲人来说,鸭嘴兽都是单孔目动物。然而,大家都知道即便自然科学和硬科学也都是从属于文化的。它们从属于文化是因为它们属于一个无法分解的天地。在文化的范围内,人们给出某一概念的定义。有时它比我们想象的更从属于文化。 因为法国的相对论或是德国的相对论显然是不存在的。但法国数学学派以及中医不管西方接受与否,都是存在的,而且建立在不同于西方科学的原理之上。 所以推一的问题是:我们可以用一种共同的语言来讲述差别吗?这是一个为孩子们提出来的问题。对于所有的孩子来说,共同的语言是不存在的。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样。因为我们应该在西方工具语言(在这个网站上,我们讲英语和法语,估计中国人和非洲人都能理解对方的意思,虽然这只是权宜之计)和母语之间进行区分。科学历经了几个世纪,梦想找到一种通用语言,有时甚至以为这种语言已经找到。其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在形式逻辑和科学领域里,可以用这种语言来讲述某些事物。当然并非所有事物。例如不包括文化归属的差别等。你们知道,在六十年代有个叫弗罗登台尔的人,曾经针对外星人设计过一种叫做Lincos的语言。无线电波开始发现一个最小的共同元素之后便能得出结论。他的基本假设是:一种通用语言是存在的,而且外星人的数学概念与我们的相同。接着他以pit,pit,Pit,pitpit,这样的信号开始,先接一个符号,然后接两个,慢慢地形成一种巧妙的方法。如果外星人懂得我们的数学概念,交流就可以进行了。这个假设的反对意见是:他们有这种数学概念吗?如果他们有,他们能用同样的方式处理这些概念吗?而且,他们能够理解我们的逻辑命题吗?--问题在于,在缺乏元语言的情况下谈数学,无异于对数学方法的卖弄。我们没有科学的证据证明Lincos计划可以实施,外星人也没有给予我们答复。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放入括号。但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它提出了问题的终极:我们不能用媒介语言说话,我们没有一种像元语言那样的通用语言。那么我们能否不用元语言说话呢?再回到媒介语言这个话题上,这种媒介语言是英语还是斯瓦希里语,因种种原因(偶然的)英语战胜了斯瓦希里语。媒介语言可以让我们像使用元语言那样谈论文化差别吗?如果人们承认翻译是可行的话,那它也是可行的。你们知道,当代符号学和语言哲学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翻译是可行的吗? 不错,从我们阅读译著这个意义上讲,翻译是可行的。然而我们的中心问题是:我们所读的译文可以认为是令人满意的吗?这些翻译可以让我们接触到不同于我们自己的那种文化差别吗?或者,完美的翻译是有的,因为如果科学运用一种媒介语言,那么应该可以期望完美翻译的出现。人们可以接受对诗的不完美的翻译。但对于科学来说则不行。它力求完全的同义。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都同意的一个原则,即全世界的人都赞同的仅有的几个原则之一,就是完全的同义是不存在的。这儿说个小小的趣闻:在建立学院网站的过程中,一组为人权而工作的男女开始干活了,人权概念用法语表达是很理想的。可是可以说,这是人们第一次为人的权利而一道工作。英国人把人说为human beings(人),可是美国人的幼稚让人很吃惊。如果他们用 mankind(人)指人,他们就觉得有性别歧视的味道,因为man(人)指男性;但如果他们讲humanity(人类),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性别歧视。因为他们不知道从词源上说明human(人),即homme(人)和Romo(拉丁语:人)是一回事。因此在英语中,从政治角度看,说Humanbeing是对的,如果说mankind就不正确了。而在法语中,倘若大家稍加留意,就会发现1es etreshumans(人类)同1es droits de l'homme(人权)是一回事。这说明由于内涵的差异,Dioits de l'homme并不是Human Rights的同义词。然而,从我们周围所见到的事物来说,同义词无法找到不仅仅是经验上的问题,而且应上升到严格的理论高度。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b是法语中的一个表达方式或用语,q是英语中的一个用语,如果这两个用语自乔治叫Mentalis以来,都用一种幻想的通用语言中的X表达,那么在确保同义的情况下,将b和q相互翻译出错的可能就小得多。如果真的存在Mentalis语言,我们就拥有了一种通用语言,它或从属于自然科学和硬科学,或从属于软科学和跨文化的内涵。 直到现在,我们的Mentalis只能用来讲述为数不多的事物。而非全部。例如无法说出苹果蛋糕的做法,或是说出科涅克(一种白兰地酒,产于法国的科涅克)与威士忌的差别(这是事实)。撇开这一点不谈,还有一种更为严肃的反对意见。即来自第三者的意见:为了说明c等于q,必须说明c与x相等;而为了说明c等于x,必须要有个中项w;为了说明c与W相等,必须有另一个中项k,如此无穷无尽。亚里士多德早就发现了这个基本的机械定理。因此,通用语言的每个梦想都会使我们陷入到第三项的悖论之中。 与此相反,翻译所运用的媒介语言是存在的。但人们遇到了翻译中的真正问题。我想给你们举个常使我着迷的例子。即怎样翻译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呢?你们知道这部俄语作品有一个特点,即书的前三页是用法语写的。这是当时说法语的俄国贵族的一段对话。他们说法语,这一点很重要。除了那些特别有教养的人以外,俄国读者不可能读懂。但这段法语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它反映了波拿巴出征俄国前俄国贵族身分上的社会差别。这薄薄几页法语却是作品的主要部分。怎样将《战争与和平》译成法语呢?最笨的方法是注上"文中是法语",读者不会对此惊讶;另一种办法是为了将这种身分告诉法国读者而将前几页变成俄语或英语,但这更具欺骗性了。俄国贵族讲英语不符合实际,他们讲的是法语。我还给自己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战争与和平》的中译本里的前几页是法语还是比如说俄语呢?但这都不可能。如果中国人将它们写成法语还能说得过去,可法国人就惨了。我没有研究过《战争与和平》的法译本。我所能找到的惟一办法是将这几页换成十八世纪的法语,即换成古法语,给读者留下贵族身分的印象。甚至很可能在文中不经意地出现这样的话:"Comme le prince Bolkonskidisait dans son frangais habituel."以便给法国的读者以俄国贵族当时说法语的感觉。我之所以谈及这段小插曲,是因为翻译是可行的。它不是建立于同义和语言关系的原则之上,而是建立在逻辑翻译中称之为透视法的基础之上的。我们有必要在这段文字的处理上下个赌注。托尔斯泰希望产生的效果是贵族身分的感觉。于是我采用了这种办法。如果要产牛的是另外一种效果,我也许会采用其他方法。由此,你们可以看出如果在没有同义和通用语言的情况下,运用翻译原则的惟一方法,恰恰是承认这些外来的东西及其差别极大的文化归属。一旦承认了它们,就应该将之还原本色并翻译出来。因此即使在最好的翻译中,也须意识到在不同的语言中的两句话之间,是没有一致与统一的。确切的说只有差别。 我还想着重讲一下一个历史事例。它告诉我们,把一种通用语言准确地建立在科学原则上的最有趣尝试,是如何显示出这种根本缺陷的。 我写了一本关于寻求完美语言的书。我注意到一个问题,即要寻求一种完美语言,一种高贵语言,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人们曾以为这种语言是原始的希伯来语,到了十七世纪又以为是中文,而在此以前人们还以为是埃及语。在人们采取组合方式为建立通用语言而作出种种尝试之后的十七世纪,在英国皇家学会这个承袭培根思想的地方,法语成了一种与所有科学建立在同一原理之上的理性语言。正是在那个时代,人们开始给自然分门别类。分类的方案不尽相同。但在这里我们最感兴趣的、最觉得意外的和最觉得有意思的方案,是受中国表意文字启发的。它的每个符号都与习俗没有关系,而是与它所表达的现实事物模样十分相似。而且符号的构成也和我们的自然语言不一样。 有发音的部分,有表义的部分。每个部分都有一个含义。既然在某种分类法中人们可以用树根和最具环形的树叶来给乔木下定义,那么我们有必要进行一种现实的总体分类,规定这种分类的每一个因素都有一个实际的符号,即表意文字。这种语言可以将已经组织过的概念传递给我们,这是做得到的。威尔金斯着手进行了这项分类工作。 虽然今天的科学家们嘲笑他的分类法,但在当时,那已经算是典范性的尝试了。当他走到这一步时,还没有太多的类似于现在词典这样的资料,只能参考百科全书上的说明而已。狗与狼的惟一不同,只是狼吃母羊而已。这对辨认出狗和狼是远远不够的。但威尔金斯的语言中更主要的缺点还不在这里(这也该算个大缺点),它为我们对事物进行了分类,但却无法为我们确认事物。因而就不能用实际的特点使我们某天在森林里辨认出狗和狼。这种语言显示出了它的不足之处。从某种程度上说,既然分类的资料不够,若要讲述现实的复杂性,他知道就得运用我们今天所说的隐喻手法。他没有讲到隐喻,但谈到了超常词缀,例如Like(像)这样起作用的词,如果把它加到一个分类的词语上,就会组成另一个词语。这种分类法独立于任何一种文化归属之外。就算在印度尼西亚,人们也同意狼吃母羊的说法。但超常词缀,隐喻原则则不同。它们是受感觉影响的,只有在特定的文化之中,astronome(天文学家)是artiste+etoile.而在另一种文化里,它为什么不可能是astrologue(星相学家)呢? 这只要上溯一个世纪就行了--于是,当人们把词缀原则和隐喻引入到某种完美的语言,而且不想从中重新取出的时候,都一个个地遭到了失败。在世界语言的整个历史中,到了一定时期,人们便采用隐喻原则,于是又一次走向了文化的多样化。 结论:第一,自然科学的类型并非自然语言的类型;第二,建立在自然科学类型之上的自然元语言是不存在的;第三,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翻译,如伊斯兰教文化对基督教文化不能受自然科学类型的束缚,尽管这一点令我们有点失望,但事实就是如此。 为了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包括文化归属及硬科学的理解上设计一种语言,办法只有一个:必须建立多种语言的思想。我并不认为只知道一点俄语就可以读《战争与和平》。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知道一点法语,一点英语,我们就可以理解某些细微的差别。在另一种语言里,Human Rights不是Droits de l'homme的意思。那是因为人们理解的方式不一样。这不是理论或哲学上的突出问题,而是一个与我们每个人和与欧洲文化都有关系的文化规划。现在,我请大家抛开所有关于媒介语言的空想,来思考一下多种语言的思想教育。也就是说,围着像这样的一张桌子,或是晚上坐在凳子上棒着一杯威土忌,各人用自己的语言讲话,其余的人会或多或少地听懂。并且,在听不懂的时候,人们最好能抓住在别的语言中理解不了的少数地方,通过翻译弄明白。学校能给我们提供帮助,因为埃拉斯穆斯计划和索克雷茨计划也是针对少数民族的。可以预料通过实施一个像埃拉斯穆斯这样的计划,将会有很多国际婚姻出现。人们可以在他们向往结婚的那个国度呆上一年。这是必需的。三十年后,懂两门语言的新一代人就会出现。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确,现在我还得承认,懂得彼此的语言是使宽容成为可能的因素之一。但并非肯定会这样。因为还有一些人虽彼此都能很好地理解对方,但在自己的语言里却互相残杀。看来这个科学计划对未来欧洲文化极其有益。 (周云刘成富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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