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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阿喀琉斯"之踵

 
  我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已有近十个年头了,一开始是当然的疯狂迷恋,其热情决不下于近年来少男少女对流行歌坛的"韩流",继而是长达数年的平静的把玩,最后终于将它们束之高阁,只在有相关电视剧播出时才会偶一翻阅(我相信大多数"金迷"也都和我一样)。

  只有一部书例外。

  这部书就是《连城诀》。

  每次重读《连城诀》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被再次打动。以我之浅见,《连城诀》是金庸最好的作品,因为它所蕴涵的浓浓的人性和深情。

  可金庸本人及其追随者们却绝口不提这部书,似乎他们心目中金庸根本从未写过《连城诀》。这个情况显然不正常,不正常的"果"必然有其不正常的"因"。这个"因"就是《连城诀》整部书的故事、结构乃至人物,都忠实地照搬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一书。

  我本不敢下此断言,如果不是近来偶然又读了一遍《连城诀》的后记的话。在这篇后记里,金庸先生用充满感情的笔调谈及《连城诀》一书故事蓝本的来由--他祖父的一个老仆人。

  这真是欲盖弥彰!

  其实作家门借鉴前人作品,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金庸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而《连城诀》之照搬照套《基督山伯爵》,在金庸不是第一次,当然也绝非最后一次。例如《书剑恩仇录》中"铁胆金刀"一章完全抄袭了梅里美的一个短篇,《雪山飞狐》在结构上对《罗生门》的全盘借鉴。对这类"借"或"拿",金庸很坦然,那为什么偏偏再乎《连城诀》呢?

  原因只有,也只有可能是金庸自己也很清楚《连城诀》是自己最好的作品。我相信,如果他动笔之初就已知自己正处在创作的颠峰时期,凭自己的功力已完全能够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作品,他绝不会再去拾大仲马的牙慧。书成之后,他明白了,可惜已经晚了。

  对于一心想将自己毕生的写作上升到"文学"、"名著"地位而摆脱"武侠小说"的金庸来说,《连城诀》事实上是他唯一的机会,可悲的是,他没有把握住,更可悲的是,近年来他一直在用别的手段意欲达到这一目的,却忘记了作为一个作家,唯一能确定自己地位的只可能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作品,而绝非其它。

  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在出生后被母亲握住脚踵倒浸在冥河水中,因此除脚踵外,身体任何部分武器都不能伤害。在特洛伊之战中,阿喀琉斯却正是被射中脚踵而死。

  《连城诀》就是金庸的"阿喀琉斯之踵"。所以他绝口不提,正如他书中的武林高手们总是极力掩藏自己的"罩门"--武功的唯一缺陷所在--可惜的是无论如何掩藏,"罩门"毕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更可惜的是,金庸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即便《连城诀》全盘套用了《基督山伯爵》,却自有其与《基督山伯爵》迥乎不同的、真正属于金庸自己的,足以憾动读者的魅力。

  阿喀琉斯只有脚踵未浸过冥河水,恰恰因为这样,他也仅仅只有"脚踵"这一个部位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人"!(263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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