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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音》等五家媒体因报道失实成了被告

 
  作者:马连祥

  《知音》杂志所载主人公张启东将5家新闻单位告上法庭,滑天下之大稽的"那个物理博士还是农村落榜青年"报道被判侵害名誉权。

  1999年8月,《知音》杂志刊载了《1999以前,那个物理博士还是农村落榜青年》一文,报道原农村高考落榜青年张启东成为美国物理博士的成长过程,而后,《文摘报》、《河北日报》、《唐山晚报》、《青年文摘》先后转载。原告及其代理律师提出,张于1970年生于河北省南宫县农村,高考落榜后,1995年到南开大学打工,打工之余,自学物理,后在该校谭教授的帮助下随本科生旁听,因学习刻苦在该校师生中颇有影响,但其基础较差,学业平平,经常得到师生们的帮助,1998年8月,张赴北京,欲学习其它两门课程,并以卖报为生,根本不存在文章中说的被录取为波士顿大学博士研究生等一系列事情。文章刊出时,张启东正在北京打工,该报道给张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张决定对此诉诸法律,后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近日,南开区法院对张启东状告5家新闻媒体名誉权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被告文摘报社、唐山劳动日报社、中国青年出版社在各自刊物上刊登为原告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的文章(《知音》、《河北日报》已经刊登了为张消除影响的文章),5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49.85元,精神损失60000元,共计61949.85元,其中《知音》杂志社赔偿20649.95元,其他4被告各自赔偿10324.98元。《知音》等5被告则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不能接受,或不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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